(2013)佛中法知民終字第111號
【裁判要旨】
網絡用戶基于信賴利益使用公共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模板創建網站,若預設于模板中的內容來源于網絡服務提供者,即使相關內容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網絡用戶亦不應對此承擔侵權責任。
【案情介紹】
上海富昱特圖像技術有限公司(下稱富昱特公司)是IMAGEMORE.LTD發起設立的外國法人獨資有限責任公司,IMAGEMORE.LTD授權富昱特公司可以以自身名義對任何第三方侵犯IMAGEMORE.LTD著作權的行為采取任何形式的法律行為。
2012年10月,富昱特公司通過網頁公證證據保全,發現佛山市溢得膠粘劑有限公司(下稱溢得公司)在其公司網站www.fsyide.cn(下稱涉案網站)中“業務咨詢”一欄中使用了IMAGEMORE.LTD享有著作權的圖片(下稱涉案圖片),于2013年2月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1萬元。
一審過程中,溢得公司辯稱其沒有使用涉案圖片,涉案網站是北京慧聰互聯信息技術有限公司(下稱慧聰公司)的,溢得公司只是慧聰公司的客戶,涉案圖片不是溢得公司上傳至涉案網站的,溢得公司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一審法院經審理后認為,涉案網站是溢得公司使用的網站,因溢得公司在未經著作權人或富昱特公司許可的情況下,在涉案網站上使用涉案圖片,其行為已侵犯了富昱特公司的著作權,應承擔相應的侵權責任。據此,一審法院判決溢得公司向富昱特公司賠償經濟損失人民幣5000元。
一審判決后,溢得公司不服一審法院上述判決,向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認為涉案圖片不是其上傳的,不應承擔侵權責任。而且其得知涉案圖片侵權后,已第一時間和慧聰公司聯系,慧聰公司也刪除了相關圖片。
佛山中院審理后認為,盡管富昱特公司提交的證據表明涉案網站是溢得公司管理和控制的網站,但通過庭審過程中的現場計算機操作演示發現,涉案圖片是預設于慧聰網提供的網站創建模板中,溢得公司并不具備上傳或修改涉案圖片的權限,故涉案圖片非溢得公司上傳,溢得公司并未實施在互聯網上提供涉案圖片的行為。由于溢得公司是慧聰公司的網絡用戶,其僅應對涉案網站中由其發布的信息內容承擔法律責任,而不應對非其上傳的內容承擔法律責任。據此,二審法院判決撤銷原審判決,駁回富昱特公司的訴訟請求。
【法官評析】
本案是涉及網絡著作權糾紛的新類型案件。本案中爭議的核心問題,是當涉案網站中預設于網頁模板的內容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權時,溢得公司作為網站的所有者是否需要對此承擔責任。本案經法院審理后,認為溢得公司對此不應承擔法律責任,理由如下:
一、溢得公司未實施提供涉案作品的行為
首先,溢得公司是慧聰網的網絡用戶,涉案網站是慧聰網向溢得公司提供的用于信息發布服務的網站。對網站的法律屬性,不能僅從網站中對網站所有者的聲明進行判斷。雖然涉案網站的標題、內容以及網站的ICP備案信息等表明為溢得公司的公司網站,但事實上,涉案網站并不是一個純粹的公司網站,而是慧聰網為溢得公司提供的一個信息發布平臺,溢得公司創建網站實質上是利用慧聰網提供的信息發布空間發布其企業和產品信息。因此,溢得公司在法律關系上為慧聰網的網絡用戶,而涉案網站是溢得公司接受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而創建的網站。從這個角度看,盡管涉案網站形式上表現為溢得公司的網站,但其本質與網絡用戶在淘寶網注冊的淘寶網店、在新浪網開設的博客等無異。涉案網站的此法律性質,使其與其他網站所有者獨立創建或者委托他人創建的個人網站或公司網站區分開來。而對于后者,一般情況下網站所有者應當對網站的所有內容承擔法律責任。對于前者,則不能一概而論。
其次,涉案網站的內容并非均來自于溢得公司。對于此類利用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信息發布平臺發布信息的網站,其一般都是套用網絡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模板創建而成的,因此,網站的內容從來源看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預設于模板中的內容,如網站的整體風格和框架布局、特定欄目的裝潢設計等,另一類是由網站使用者上傳的內容。本案中,涉案網站是溢得公司在選擇慧聰公司提供的網站創建模板后,再在模板中相應位置上傳相關企業、產品信息創建而成的。因此,涉案網站的內容部分來源于網絡服務提供者,部分來源于溢得公司,并非均來源于溢得公司,不能因溢得公司為涉案網站的使用者而推定涉案網站的所有內容均為溢得公司提供。
再次,溢得公司未實施通過網絡向公眾提供涉案作品的行為,不應承擔直接侵權責任。構成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的條件之一,是被訴侵權人實施了通過網絡等方式向公眾提供侵權作品的行為。如上所述,由于涉案網站的內容并非均來源于溢得公司,而且判斷溢得公司是否實施了侵犯信息網絡傳播權的行為,關鍵在于判斷涉案圖片的上傳者到底是否為溢得公司。通過二審過程中的計算機操作演示發現,溢得公司并無上傳或管理涉案圖片的權限,而且其他企業網站對應欄目中的圖片均相同這一事實,也進一步印證了溢得公司作為網絡用戶并無上傳或修改該圖片的權限。由此可見,涉案圖片并非溢得公司提供的圖片,溢得公司并未實施向通過信息網絡向公眾提供侵權作品的行為,因此不應承擔直接侵權責任。
二、溢得公司不承擔間接侵權責任
著作權法中所指的間接侵權是指并未直接侵害著作權保護的客體,而是因為該行為對直接侵權行為進行了教唆、幫助等,或者是基于特定法律關系需要行為人對他人的侵權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首先,從溢得公司是否存在教唆或幫助行為的角度分析。主觀上看,溢得公司使用網站創建模板的目的僅在于通過網站模板提供的平臺發布相關企業和產品信息,且涉案圖片僅為一職業女性的頭像,不存在明顯的侵權行為。同時,溢得公司作為慧聰網的網絡用戶,也難以對其涉案網站對網站模板中的內容是否有合法的來源或得到合法授權進行審查。溢得公司在被起訴后已告知慧聰公司,慧聰公司刪除了涉案圖片這一事實,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了溢得公司在獲知涉案圖片涉嫌侵權后也已盡其合理的注意義務,并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侵權損害結果進一步擴大。因此,溢得公司作為網絡用戶已盡合理的注意義務,不能認定其主觀上明知涉案圖片為侵權圖片,因而不能認定其主觀上存在教唆或幫助的故意。客觀上看,溢得公司只是利用慧聰公司提供的網絡服務,并未向慧聰公司制作模板或上傳涉案圖片提供便利條件。
其次,從是否有法律特別規定的角度分析。從我國目前的立法看,我國著作權法中并沒有規定網絡用戶應對網絡服務提供者所提供內容承擔侵權責任的特別性規定,因此在本案中也不能根據法律的特別規定來認定溢得公司應承擔間接侵權責任。三、社會公眾信賴利益應受保護知識產權是在社會公眾利益與權利人利益之間平衡的產物。既要通過保護權利人的合法權益,激勵權利人科技文化創新,又要避免損害社會公眾利益,以促進社會科技文化平衡發展。如本案所涉的慧聰網等大型網站,其提供的服務具有公共性和開放性,面向的對象是不特定的網絡用戶。正因為其本質上具有一定的公共性,網絡用戶通常對其網站內容的合法性具有一定的信賴基礎,而這種信賴基礎正是網絡用戶積極參與互聯網活動的重要前提,是推動互聯網發展的重要因素。如果網絡用戶對此類具有一定公共屬性的網站不能持有合理的信賴,網絡用戶就會拒絕、排斥使用此類公共網站,此類網站的發展將會受到極大影響,從長遠來說就會對互聯網的發展造成嚴重的影響。因此,法院對本案進行裁判時從利益平衡角度考慮,保護網絡用戶對具有公共屬性網站的信賴利益,在保護權利人利益和社會公眾利益之間取得平衡。
本案所涉及問題是網絡行為中新出現的法律問題。法院通過本案審理,明確了網絡用戶在網絡服務提供者管理的網站中通過套用模板創建網頁時,若網絡用戶對網頁中模板所預設的圖片并無修改或管理的權限,即使該圖片涉嫌侵犯他人的著作權,網絡用戶亦不應對此承擔侵權責任。本案的判決對類似網絡行為的侵權責任認定具有典型意義。(作者:劉建紅、鄭正堅,廣東省佛山市中級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