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高通公司通過其官網發布消息,稱其已向北京知識產權法院提起針對魅族的訴訟,這一消息一經發布,立即引起了業內高度關注。高通在起訴狀中主要提出了三點訴求:一是請求法院判決高通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條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的規定和高通所承擔的公平、合理和非歧視的許可義務;二是請求法院判決高通向魅族提供的專利許可條件,構成高通與魅族就無線標準必要專利達成專利許可協議的主要條款;三是請求法院判令魅族賠償其損失5.2億余元。
從高通的訴求可以看出,其主要目的是請求法院支持其專利許可協議符合反壟斷法及FRAND(Fair公平、Reasonable合理、and Non-Discriminatory非歧視)原則。5.2億元的賠償對魅族來說盡管是一筆不小的數目,但卻并不是高通的主要訴求。高通每年僅專利授權收入就高達70多億美元,在去年因反壟斷被國家發改委處以60多億人民幣的罰款后,高通直接痛快地把錢交了,連行政復議都沒有提。
作為通信行業巨頭,高通手握大量的3G、4G標準必要專利,所謂標準必要專利是指因納入某一技術標準,而在實施該標準時必然要運用的專利技術。也就是說只要魅族生產的手機支持中國的3G、4G網絡,無論其是否使用高通的芯片,都不可避免地使用高通的專利。因此,對于魅族來說,使用高通的專利是不爭的事實。而高通只要證明自己提供給中國手機廠商的專利許可協議符合FRAND原則和反壟斷法的規定,就可以名正言順地找中國手機廠商收取專利許可費。國內出貨量前幾名的手機廠商,包括華為、小米、中興、聯想都已經與高通簽訂了專利授權協議;而唯獨OPPO、Vivo和魅族依舊沒有與高通簽訂專利授權協議。在這三者中,魅族的市場份額最小,但是增長勢頭迅猛,年增長率達350%,2015年出貨量達兩千萬臺。因此,高通希望通過此次訴訟樹立一個判例以便對其他手機廠商也能夠起到敲山震虎的作用。同時,高通也試圖試探一下北京知產法院對目前的專利許可協議及專利許可費率的態度。
高通此前與魅族進行了談判,希望根據高通2015年提交給中國國家發改委的改正計劃簽訂專利授權協議。但是由于談判進展太慢,所以高通選擇起訴魅族。當然起訴只是手段,高通的目的是向魅族施壓,無論是最終通過法院判決抑或是和解來解決這個問題,總之,魅族必須要交專利許可費。
二、魅族如何應對?
對于魅族來說,其先后使用過三星和聯發科的處理器,但是在高端機上聯發科的處理器很難獲得消費者的認可,這也限制了魅族的進一步發展。而且在目前國內手機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形勢下,眾多國內手機廠商選擇進軍海外市場,而專利是每家選擇出海的手機廠商都繞不過去的一道坎。因此,如果魅族通過此次訴訟能與高通達成和解,對于其自身來說,在高端處理器上的選擇范圍將更廣,從而突破自身發展的天花板。
對于專利侵權訴訟的被告,常見的應對招數無非以下幾招:一、抗辯未落入保護范圍而不侵權;二、抗辯原告專利屬于現有技術或者設計而不侵權;三、對原告專利提出無效宣告;四、以自己的專利起訴原告侵權。由于高通的專利是標準必要專利,魅族想挑戰其穩定性和保護范圍不可能成功。此外,由于魅族本身專利儲備很弱,手中沒有什么可打的牌,因此,這筆專利費早晚都得交。問題在于如何確定標準必要專利使用費的數額,魅族和高通的談判之所以久拖不下,原因也在于專利許可費的數額問題。盡管高通的專利許可協議得到了發改委的認可,但是能否通過司法確認使其徹底合法化,還有待于北京知識產權法院的判決。對于魅族來說,專利許可費還是得交,剩下的只是具體的討價還價問題。但是如果不交,就很難解決目前面臨的專利糾紛,也難以樹立起保護知識產權、遵守游戲規則的意識和形象,后續的發展也會遇到瓶頸。畢竟現在的手機市場不是山寨橫行、靠價格戰取勝的時代,提升競爭力,保護創新是新的游戲規則,不遵守游戲規則難免會被排斥甚至是出局。
三、本次訴訟對中國手機行業的意義
從短期來看,繳納許可費會使中國智能手機企業短期利益受損,甚至使消費者增加支出。但是,從長遠來看,中國智能手機產業要想發展,必須要對知識產權提供強有力的保護,否則,中國手機廠商永遠也發展不起來,中國手機企業也難以得到國際社會的認可。畢竟面對知識產權糾紛,還要遵循游戲規則,中國企業也可以利用這個規則,加大研發投入,從而在知識產權上取得話語權。今天,魅族不得不向高通交專利許可費,但是明天魅族也許會仰仗自己的專利優勢向其他企業收取專利許可費。因此,中國手機廠商要想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站穩腳跟,必須加大研發,提升自主創新能力,同時尊重對手的知識產權。長遠來看,這才符合中國科技企業的根本利益,這也是國產手機廠商需要從這次訴訟中吸取的教訓。(作者:常俊虎,超凡知識產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