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法院將兩起假冒注冊商標案件的庭審活動,搬至被告人犯罪地即位于該區川姜鎮的南通國際家紡城內,通過以案說法增強家紡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意識。被告人張某、岳某等未經注冊商標“羅萊家紡”所有權人許可,通過其在淘寶網注冊的網店銷售假冒注冊商標商品,非法經營額共計人民幣10余萬元。據悉,這起涉家紡類知識產權刑事案件在江蘇省尚屬首例。
據悉,自2010年9月南通市通州區檢察院集中辦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至今,共辦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87件,僅2012年上半年就達到了42件,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呈現迅猛增長的態勢。這些案件特點鮮明,侵害對象多為名牌商品商標權。在87件案件中,侵犯商標權案件的有40件。
知識產權作為一種無形資產,尤其是一些擁有良好信譽的馳名商標,其產品的品牌附加值高,蘊含著巨大的財富價值。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證據發現、固定、收集難度較大,查處中常常因難以查清非法經營額和違法所得數額而難以追究刑事責任。雖然大多數假冒、盜版產品質量相對較差,但并不是所有的假冒、盜版產品質量都差,有的甚至與真品、正品相差無幾,而其低廉的價格讓不少消費者十分青睞,為“假名牌”提供了生存土壤。很多消費者的知識產權意識淡薄,低價購買假冒名牌商品,無疑助長了知識產權侵權行為。
知識產權具有無形、易移動等特點,犯罪分子在實施知識產權犯罪的生產、銷售等環節可遙控指揮、流動作案,能夠大大降低被查處的風險。因此,司法實踐中,知識產權犯罪的司法認定仍存在諸多難題,如管轄問題、行為性質認定問題、證據的收集和認定問題等。同時,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政策導向亦需進行“發展與保護”的價值權衡。從理論上講,對知識產權進行司法保護一般基于以下兩種價值選擇:一是基于保護私人財產所有權的需要;二是基于維護貿易秩序的需要。如南通市通州區為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重視這兩起假冒注冊商標案件的警示教育意義,通州區檢察院專門組織當地的18名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20余名家紡生產企業及電子商務銷售商代表旁聽了庭審活動,并接受相關企業家關于知識產權方面的法律咨詢。
中國知識產權刑事立法起步較晚,現行法律條文規定還需要進一步完善,如刑法和相關司法解釋雖然明確犯罪構成要件中的“情節嚴重”、“數額較大”等含義,但對于諸如侵犯商業秘密罪中商業秘密權利人的損失如何認定等問題卻無具體規定,導致司法機關在罪與非罪、罪輕罪重認識上易產生分歧,難以形成統一的認定標準和執法尺度。因此,國家相關部門應對知識產權罪與非罪,以及非法經營、違法所得、損失等數額概念應作出具體可操作性的界定。
同時,要進一步完善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的銜接。目前,我國對知識產權實行行政和司法“兩條途徑、并行運作”的保護模式,知識產權案件往往先由相關行政執法機關查處,構成犯罪的再向公安機關移送。要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相銜接機制,建立對各類知識產權犯罪的預警機制,切實形成懲治合力。另一方面,隨著新技術、新商業模式不斷涌現,相關知識產權保護越來越突出,合理平衡知識產權權利人權益和社會公益的難度不斷增加,這就需要司法、行政執法部門在打擊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同時,要注意發現和反饋權利人企業管理機制等方面存在的漏洞,協助知識產權權利人查漏補缺,建章立制,完善防控體系。(知識產權報 作者 吳學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