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者現對美國專利申請常見的加快審查程序的相關制度進行逐一簡要的介紹,希望對各位專利申請人有所幫助。
國內申請人一般可通過傳統的巴黎公約途徑或者走PCT途徑進入美國。申請人可根據案件類型,選用合適的加快審查程序。




通過上述加快審查程序的介紹和對比可以看出,各種加快審查的方式各有特點和利弊。比如,優先審查(Track One)的要求較為寬松,有一定的受理數量限制;而普通加快審查(AE)程序的加快審查,則要求較為嚴格,申請人如果迫切需要,則需提前做好充分準備;對于審查高速公路(PPH)途徑,雖不要求自行檢索也不需要官費(會產生一定的國外律師費),但須有在先的理想的審查結果為依據,且形式要求相對繁瑣。
對于我國大多數申請人而言,美國是重要的海外市場,在提交美國專利申請時,申請人可以根據自身的需求,案件的類型以及同族申請的審查情況等因素來選擇是否加快以及合適的加快方式。存在疑問時,可積極與代理人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