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2016年“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如期而至,知識產權打假備受關注。中國知識產權資訊網聯合知識產權打假網為小伙伴們打造《知識產權打假“熱搜榜”》,盤點那些與知識產權打假相關的重要政策和值得關注的熱點事件。
知識產權打假“熱搜榜”
>>反不正當競爭法擬修改 傍名牌最高或罰一百萬元
2016年2月25日,國務院法制辦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修訂草案送審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送審稿規定,經營者利用商業標識實施市場混淆行為的,最高或罰款一百萬元。
根據送審稿的定義,利用商業標識實施市場混淆的行為有四種情形:擅自使用他人知名的商業標識,或者使用與他人知名商業標識近似的商業標識的;突出使用自己的商業標識,與他人知名的商業標識相同或者近似的;將他人注冊商標、未注冊的馳名商標作為企業名稱中的字號使用的;將與知名企業和企業集團名稱中的字號或其簡稱,作為商標中的文字標識或者域名主體部分等使用的。
送審稿規定,“傍名牌”的經營者,違法經營額在五萬元以上的,處五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可吊銷營業執照 ;沒有違法經營額或者違法經營額不足五萬元的,處以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違法經營額無法計算的,根據情節處以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而在現行法律中,此類行為最高僅處以違法所得三倍的罰款。
>>用3年時間有效遏制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打擊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違法行為,營造開放、規范、誠信、安全的網絡交易環境作出部署。
《意見》指出,當前以“互聯網+”為主要內容的電子商務發展迅猛,成為我國經濟增長的強勁動力。但是,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也呈多發高發態勢。要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為統領,以改革創新監管制度為保障,以新信息技術手段為支撐,以建立健全長效機制為目標,用3年左右時間,有效遏制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
《意見》指出,堅持線上線下治理相結合,對網上銷售假劣農資、食品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電器電子產品、汽車配件、裝飾裝修材料等開展集中整治,嚴厲查處利用互聯網侵權盜版等違法行為。推行網絡實名制,推廣使用電子標簽。
《意見》明確,指導和督促電子商務平臺企業加強對網絡經營者的資格審查,配合執法部門反向追溯電子商務平臺上的侵權假冒商品經營者,制止以虛假交易等方式提高商戶信譽的行為。督促網絡服務商落實“通知-刪除”義務,指導和督促配送、倉儲、郵政、快遞等企業推行寄遞實名制。提供商品競價排名搜索服務的網站,應當提醒消費者搜索結果來自競價排名,避免誤導消費者。
>>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追溯體系建設的規劃標準體系得到完善,法規制度進一步健全;全國追溯數據統一共享交換機制基本形成,初步實現有關部門、地區和企業追溯信息互通共享。意見明確,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要將食用農產品、食品、藥品、農業生產資料、特種設備、危險品、稀土產品等作為重點,分類指導、分步實施,推動生產經營企業加快建設追溯體系。要完善標準規范,發揮認證作用,推進互聯互通。要強化企業主體責任,發揮政府督促引導作用,支持協會積極參與,發展追溯服務產業。通過建設重要產品追溯體系,要促進質量安全綜合治理,促進消費轉型升級,促進產業創新發展。
>>質檢總局與4大電商平臺簽訂質量承諾
國家質檢總局與阿里巴巴、京東、蘇寧、一號店4家大型電商平臺簽訂電商平臺質量承諾,約定雙方協作公開質量承諾企業執法檢查結果等信息,共同推進企業產品質量承諾工作。
此前,國家質檢總局下屬的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與阿里集團簽署合作協議,阿里成為首家接入國家“CCC”認證信息數據庫的平臺,這也被看作是阿里巴巴打假工作中的一項舉措。
>>重復侵犯專利權擬最高罰二十五萬元
國務院法制辦就《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修訂草案(送審稿)》(以下簡稱草案)公開征求意見。草案針對專利權人普遍反映的專利維權舉證難、周期長、成本高、賠償低、效果差等問題,提出相應措施,建立健全打擊專利侵權長效機制。
對重復侵犯專利權的行為,草案規定,專利行政部門可以處以罰款,非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上的,可以處非法經營額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非法經營額或者非法經營額五萬元以下的,可以處二十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此外,草案明確間接侵權責任和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網絡服務提供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網絡用戶利用其提供的網絡服務侵犯專利權或者假冒專利,未及時采取刪除、屏蔽、斷開侵權產品鏈接等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的,應當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有證據證明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侵犯其專利權或者假冒專利的,可以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前款所述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網絡服務提供者接到合格有效的通知后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專利行政部門認定網絡用戶利用網絡服務侵犯專利權或者假冒專利的,應當通知網絡服務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制止,網絡服務提供者未及時采取必要措施的,對損害的擴大部分與該網絡用戶承擔連帶責任。
>>維權有門 擬建奢侈品鑒定系統
長久以來困擾消費者和國際奢侈品牌的假貨問題,有望逐步得到破解。商務部正籌備組建面向消費者的奢侈品鑒定系統,以及正品追溯系統。這同時將讓消費者有明確的維權渠道。
未來,商務部相關平臺及App軟件,將公示全國奢侈品網站的信用檔案,消費者可隨時通過掃描奢侈品上貼的二維碼進行追溯查詢,商務部全國信用辦公室主任、中國國際貿易學會副秘書長蔡凌鵬在第五大道奢侈品網“融資及新商業模式上線”新聞發布會中提到。
據透露,上述信息化可追溯措施正在研究中,未來可能實現從奢侈品生產環節,到流通和終端零售環節,在每個流程都對奢侈品進行掃碼記錄,奢侈品在進口口岸或門店被貼上認證碼。消費者可掃碼并登錄商務部的官方認證平臺進行驗證查詢。
>>網購假貨找不到賣家平臺需賠償
國家工商總局針對網售商品的抽檢發布《關于加強和規范網絡交易商品質量抽查檢驗的意見》,根據規定,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所在地的省級工商部門負責組織對平臺銷售的商品進行抽檢。對消費者因商品質量問題要求賠償,第三方交易平臺經營者不能提供網絡商品經營者的真實名稱、地址和有效聯系方式的,要承擔賠償責任。在抽檢過程中,平臺要協助和配合抽檢,不得拒絕或者拖延。
工商總局表示,對網絡商品的抽檢將會有針對性,利用消費者投訴舉報以及日常監管執法中發現的情況,排查網絡商品交易中存在的質量問題,最終確定抽檢范圍和重點商品品種。工商總局在《意見》中明確,總局負責指導全國網絡商品抽檢,根據需要開展或者組織開展網絡商品抽檢。省級工商部門負責統籌管理轄區的網絡商品抽檢,組織開展對本轄區內登記的網絡商品經營者經營商品的抽檢。對于公眾關心的第三方交易平臺,則由平臺經營者所在地的省級工商部門負責組織抽檢。
工商總局表示,網絡商品抽檢結果與線下抽檢結果具有同等效力。對于不合格商品,工商部門可以責令商家停止銷售,消費者要求退貨的,經營者應負責退貨。如商品被認定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財產安全危險的,應立即責令被抽樣的網絡商品經營者采取警示、停止銷售等措施,并及時通報商品標稱生產者所在地有關行政部門。工商部門將依據抽檢結果進行處罰,并將處罰結果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通過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布。
>>CCC認證筑起電商平臺假冒產品“防火墻”
國家認監委開始向京東開放“云橋”認證認可信息共享公共服務平臺。“云橋”是將中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的相關數據提供給電商平臺,由認監委向電商平臺提供CCC認證目錄和CCC認證證書信息的驗證服務,驗證國家認監委網站上所發布的涉及公共服務的CCC獲證信息。
同時,電商平臺也可以實時讀取國家認監委CCC認證信息數據庫,確保在線商品符合CCC認證要求。對缺乏有效CCC證書的商品,在發布環節將直接被攔截,使其無法上架,為消費者選購安全放心的CCC認證產品筑起一道“防火墻”。
>>今年將完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制訂
國家工商總局2016年底前將完成《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制訂工作,發布《關于網絡購物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指導意見》。
國家工商總局將加強消費維權制度化建設,完善消費維權工作機制,研究出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配套法規規章,研究制定《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辦法》,修改完善《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中心工作規則》,推出“訴轉案”工作指導意見,適時修訂《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查檢驗辦法》。
國家工商總局副局長馬正其表示,2016年將以保障商品和服務質量為重點,在四方面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一是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加強對線上線下商品質量的一體化監管,尤其要加大對網絡交易商品質量的抽檢力度,促進電子商務商品的質量提升。
二是集中執法力量,以家用電器、兒童用品、裝飾裝修材料、汽車配件等百姓普遍關注的商品為重點,統一組織市場檢查和質量抽檢,集中整治商品質量問題,排查案件線索,依法嚴厲查處質量違法行為。加大對網購七日無理由退貨、消費者個人信息、售后修理更換服務等方面消費侵權行為的打擊力度。
三是嚴厲查處質量違法、虛假宣傳、虛假廣告、合同欺詐以及侵害個人信息安全等各類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對重大典型案件掛牌督辦、限時辦結,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四是加強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結果的發布和利用,規范公布抽檢結果的渠道和形式,依法及時發布抽檢信息,引導科學消費和行業自律。(摘編自新華網、法制日報等)
(編輯:晏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