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黑窩點位于高埗鎮寶蓮村健成工業區廠房電房鐵皮房(汽車北站斜對面),生產場所面積約80平方米,執法人員現場控制生產工人一名,里面堆放有“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成品一批、查獲移印機、灌裝機、半自動壓蓋機、遠紅外線食品烘爐、無油空氣壓縮機、配料桶、“紅牛”封口膠、高效多級空氣凈化器等生產設備和無標識生產原料一批。在移印機上放置有打印好的“紅牛維生素功能飲料”瓶蓋,遠紅外線食品烘爐在烘烤已加印“紅牛”標識的瓶蓋。
經市食藥監局初步調查,該窩點未能提供合法從事食品生產許可的證明文件,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屬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從事食品生產活動,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場所和物品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經紅牛維他命飲料有限公司初步確認,該窩點所生產的紅牛飲料產品屬于假冒該公司的產品,目前,市食藥監局對該案將作進一步調查,依法進行處理;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