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上海出臺了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的《實施意見》。該文件出臺的具體背景和意義是什么?
呂國強:《實施意見》的出臺是上海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上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將貫徹落實國務院《意見》作為助推上海“四個中心”建設和亞太地區知識產權中心城市建設,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支撐上海創新驅動發展的重要契機和抓手。《實施意見》的出臺,為上海在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大背景下,加快推進知識產權事業發展明確了要求,指明了方向。
同時,《實施意見》的出臺也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對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新要求的重要內容。加快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是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對上海工作的新要求,是國家作出的具有全局意義的重要決策。上海將知識產權工作作為科創中心建設的重要支撐,將《實施意見》納入上海加快科創中心建設“22條”和一系列配套政策“1+X”的重要組成部分。《實施意見》針對當前創新領域知識產權“保護難”、“轉化難”、“意識弱”等問題,提出了一系列具體改革措施。該文件的出臺將有利于將知識產權戰略貫穿于上海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全過程,進一步為上海的創新驅動發展,營造良好的知識產權法治環境、市場環境、文化環境。
記者:您能否簡單介紹一下《實施意見》的起草過程?
呂國強:根據上海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我們從2014年8月即開展了知識產權制度改革專題研究及相關政策起草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工作:
一是成立專門工作班子。由市領導牽頭,分別成立了工作領導小組和研究小組,協調推進研究起草工作。二是開展專題調研。組織知識產權交易、服務2個專題研究,并多次赴外省市及本市區縣、企事業單位、服務機構等開展調研,為政策起草積累了資料,厘清了思路。三是舉行專題研討。通過各類專題研討班、研討會,就知識產權與科創中心建設有關工作進行了反復研討。四是廣泛聽取意見。多次召開專題工作會、座談會、專家咨詢會等,廣泛聽取相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服務機構及領域專家的意見建議;積極爭取國家知識產權局等部門的指導和支持,加強《實施意見》與國家相關政策的銜接。五是進行專題審議。在反復調研、聽取意見、修改完善的基礎上,形成《實施意見(送審稿)》,分別提交市委常委會和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并通過。
記者:《實施意見》起草時的總體考慮是什么?
呂國強:在《實施意見》的起草過程中,我們的總體考慮是:以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為主線,深入實施上海知識產權戰略綱要,以深化知識產權領域改革為抓手,聚焦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全面提升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能力和服務水平,努力把上海建設成為“創新要素集聚、保護制度完備、服務體系健全、高端人才匯聚”的亞洲太平洋地區知識產權中心城市。
我們總的把握是3條原則:一是遵循國際慣例,充分吸收國際通行規則和先進經驗。二是聚焦重點,著力聚焦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從服務國家戰略高度謀劃具體措施。三是堅持問題導向。針對若干突出問題,圍繞“強化保護、促進運用、完善服務、推進改革”等四個方面,提出了12條具體措施。
記者:圍繞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實施意見》提出了哪些具體舉措?
呂國強: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是確保持續創新的重要基礎。《實施意見》明確提出要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主要包括:第一,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強化法院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審判工作機制;有效遏制反復侵權、群體侵權、惡意侵權行為,加大侵權損害賠償力度。第二,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加強知識產權綜合行政執法,加強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知識產權管理與保護;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查處快速反應機制。第三,完善知識產權糾紛多元解決機制。推進知識產權糾紛社會預防和調解工作,完善知識產權仲裁規則,鼓勵建立知識產權保護民間救濟和行業自律機制。第四,健全知識產權信用管理。探索建立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信用標準,加強知識產權文化建設,將知識產權內容納入學校教育課程體系和普法教育等活動,弘揚知識產權文化。
記者:《實施意見》如何聚焦解決知識產權轉化難?
呂國強:《實施意見》將促進知識產權運用作為重要內容,主要提出了三方面措施:一是強化科技創新的知識產權管理。加強國家和本市科技重大專項和科技計劃知識產權全過程管理,探索建立科技創新、知識產權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的評價指標;建立健全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知識產權使用、處置和收益分配機制。二是強化企業為主體的知識產權工作機制。注重知識產權的質量和效益,制定知識產權海外維權援助辦法,推動知識產權密集型產業發展。三是探索知識產權金融創新。完善知識產權投融資政策,完善知識產權融資服務平臺及相關機制,擴大專利保險試點范圍,探索建立產業知識產權運營基金,探索開展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
記者:在加快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方面,上海將有何舉措?
呂國強:在完善知識產權服務方面,《實施意見》提出了三項措施:一是大力發展知識產權服務業。開展知識產權服務品牌機構建設,推動建立上海知識產權服務業協會(聯盟),研究制定知識產權服務業規范,開展知識產權服務相關領域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二是完善知識產權公共信息服務。探索建立集專利、商標、版權等信息和服務于一體的公共服務平臺;加強上海知識產權(專利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支持企業建立專業數據庫。三是加快知識產權人才隊伍建設。組建上海國際知識產權學院,加大對知識產權專業人才的培養力度,加強各類人員的知識產權培訓。
記者:上海在推進知識產權行政和司法體制機制改革方面已取得了不少先試先行經驗。未來,上海還將有何改革創新舉措?
呂國強:深化知識產權領域的改革,是確保科技創新建設的基礎保障,只有不斷深化改革,才能實現可持續的創新發展。《意見》提出,第一,完善知識產權審判工作機制。充分發揮上海知識產權法院的作用,完善知識產權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審合一”,探索跨地區知識產權案件異地審理機制。第二,推進知識產權資源集聚。加快推進上海亞太地區知識產權中心城市建設,強化與國家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的合作機制。加強與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的合作,共同辦好上海知識產權國際論壇、知識產權學院等項目,支持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在滬設立“知識產權杰出貢獻獎”,爭取更多重大項目落戶上海,使上海成為亞太地區知識產權申請審查地、知識產權糾紛仲裁與訴訟首選地之一。第三,推進知識產權領域的改革。積極研究探索知識產權管理體制機制改革,爭取國家授權開展地方知識產權綜合管理改革試點。完善自貿試驗區和浦東新區知識產權行政管理和執法體制。探索在滬設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PCT專利審查中心。
記者:就貫徹落實《實施意見》,上海有哪些考慮?
呂國強:《實施意見》已經正式發布,接下來政策的貫徹和落實工作十分關鍵。根據上海市委、市政府的有關要求和部署,我們主要是從以下幾方面著手:一是力求形成全市工作合力,召開全市知識產權聯席會議,推動全市各區縣、各部門形成工作共識,明確工作任務,做好責任分解,確保《實施意見》提出的各項措施落地。二是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強化與國家知識產權主管部門的合作機制,力爭擔當更多先行先試和改革試驗任務。三是加大政策宣傳力度,召開新聞發布會,積極宣傳介紹《實施意見》的意義以及主要內容,營造激勵創新的知識產權良好生態環境。 (知識產權報 記者 王宇 通訊員 聶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