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世界知識產權日主題海報談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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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2-24 11:04:41
今年的世界知識產權日主題已經公布,主題是“數字創意 重塑文化(Digital Creativity : Culture Reimagined)”,同時還配有宣傳海報。特別吸引人眼球的,是這幅宣傳海報的設計。從造型上看,是一幅經典油畫打上了數字化的馬賽克,而那張油畫隱約可以辨認出似乎是著名的《蒙娜麗莎》。那么,這張海報究竟想向人們傳達一個什么信息呢?
為了詮釋海報,世界知識產權組織附加了說明,其中有這樣的表述,“數字技術掃除了物質上的障礙,……無論何時何地,我們都可以隨意地瀏覽、觀賞世界上無數作者的作品。……知識產權所面臨的挑戰是,如何確保數字化時代作者和創意者可以就自己的作品得到合理報償,這樣才能保證他們繼續創造”。
不難看出,無論是主題還是海報,都是想表達在數字化時代如何平衡“保護傳統”與“自由創新”二者之間的關系。具體而言,海報選取文藝復興時代畫家達·芬奇的名作《蒙娜麗莎》作為底畫,象征著全世界已有的各種優秀創造和作品,而表面上的馬賽克處理是一種非常典型的現代電子技術,寓意這些傳統作品在數字化時代被重新進行創新、利用、轉換和演繹。但是,僅僅是轉換或改編,還不能體現出對傳統作品的保護和平衡,為此,海報又從另一個方面表現出了主題:對傳統作品的尊重和對原創者的保護。具體到著作權法上,就是“表達受到保護而思想不受保護”。
思想及表達都是作者創造的智力成果,為什么著作權法只保護表達而不保護思想呢?面對思想表達二分法,很多人會發出這樣的質疑。從表面上看,如果對思想和表達都予以保護,似乎更能增強對作者的保護,從而激勵其繼續創作。然而稍加分析即可看出,事實卻不完全如此。人類的思想史是一個不斷發展、吸收、借鑒、揚棄、交融的過程,人類社會發展至今,每個人的每一種思想,無論是簡單的還是復雜的,都不是完全來自于自身,而是包含了前人或者當代人的思想成果。換言之,一部剛剛誕生的作品,其包含的思想,一般而言都是由作者本人的思想和他人的思想共同構成的,即使發明了相對論的愛因斯坦也承認,他的思想成果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一般情況下,在排除了他人思想后,作者在作品中的原創性思想往往所占比例不大。因此,如果將思想納入著作權法的保護范圍,固然可以增強對于作者某一部作品的保護,但是卻會帶來一個始料不及的后果:作者會發現,他再進行創作會變得困難重重,因為每一種思想都是有權利歸屬的,作者只能在權利叢林里小心翼翼地繞步前行并不得不面臨兩個選擇:要么盡量避免使用他人思想,而這幾乎不可能;要么必須向某一思想的持有者付費并申請許可,但這不但增加了作者的創作成本,而且未必能成功獲得他人授權。相比之下,將作品的思想置于公共領地雖然表面上弱化了對作者的保護,但是卻消除了作者自由創作的障礙,實質上有利于作者創作出更多更好的作品,從長遠來看符合著作權法鼓勵創作和文化共享、文化傳播的根本宗旨。所以,應當反對作者對作品思想任何形式的壟斷,因為,“思想應如空氣那樣自由,沒有人能對他主張所有權。”
因此,在數字化時代,一方面,我們要積極地從思想層面利用、轉化、改編已有的創作成果;另一方面,我們又不能在具體表達上抄襲、重復他人的已有創造和文化成果,以免妨礙“作者和創意者可以就自己的作品得到合理報酬”,確保他們可以“繼續創造”,從而在整體上形成一個健康有序的知識產權環境。(知識產權報 袁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