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預警信息快報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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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5-24 14:54:52
經貿預警信息提示
●美國對中國產煙霧報警器實施召回
2021年5月6日,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CPSC)宣布對中國產煙霧報警器實施召回。
此次召回產品為Kidde TruSense煙霧報警器和集煙霧、一氧化碳一體的報警器。煙霧報警器的型號為2040, 2050, 2060,集煙霧、一氧化碳一體報警器的型號為2070。產品前側印有LOGO和“AMBER=FAULT”,背面印有型號。
此次召回的產品于2019年5月-2020年9月在美國銷售,售出約226000件,價格為10-70美元。
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CPSC)建議消費者應立即聯系Kidde免費更換產品。
●加拿大對中國產磁鐵玩具實施召回
2021年5月6日,加拿大衛生部宣布對中國產磁鐵玩具實施召回。
此次召回產品為磁鐵玩具。一套有15塊磁鐵,其中8塊用塑料包裹,另外7塊沒有包裹,有紅、黃、黑和藍色UPC/EAN條碼號為4893338090036,產品代碼為MA003。
加拿大衛生部抽檢后認為,該產品不符合加拿大玩具法規對磁鐵玩具的要求。如兒童不慎吞入該磁球,有可能造成腸壁梗阻、穿孔、敗血癥,甚至死亡。對幸存者也可能會對健康造成長期嚴重的影響
此次召回的產品于2010年-2021年4月在加拿大銷售,在加拿大售出約3296件。
截至2021年4月29日,未有事故和人員傷亡報告。
加拿大衛生部建議消費者立即使孩童遠離該產品,并退貨以獲得退款
●美國和加拿大對中國產毛巾桿實施召回
2021年5月5日,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CPSC)和加拿大衛生部宣布對中國產毛巾桿實施召回。
此次召回產品為Pickens毛巾桿。產品可垂直折疊,拉絲不銹鋼和拋光不銹鋼飾面,SKU為920115.
如果用毛巾桿支撐身體,產品可能斷裂,有造成消費者跌落和受傷的危險。
此次召回的產品于2012年5月-2020年10月在美國、2014年7月-2020年6月在加拿大銷售,涉及召回產品美國約330件,加拿大約5件,售價約為140美元。
截至目前,美國收到13起產品脫落的報告,包括2起造成消費者摔倒;加拿大收到1起產品破損的報告,未有人員傷亡報告。
CPSC和加拿大衛生部建議消費者立即停止使用該產品,并聯系Signature Hardware以獲得全額退款或免費更換。
●中阿博覽會迎利好 20類進口展品可享稅收優惠
新華社銀川5月11日電,記者從銀川海關獲悉,隨著2021年中國-阿拉伯國家博覽會日益臨近,與會參展商迎來政策利好。根據財政部、海關總署、國家稅務總局近期聯合印發的《關于“十四五”期間中西部地區國際性展會展期內銷售的進口展品稅收優惠政策的通知》,中阿博覽會展期內銷售的免稅額度內的進口展品將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
通知明確在展會期間,化妝品、工藝品、珠寶、首飾品、藝術品、玩具、游戲及運動用品等20類商品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每個參展商免稅銷售總額不超過2萬美元。免稅展品不包括國家禁止進口商品,瀕危動植物及其產品,煙、酒、汽車以及列入《進口不予免稅的重大技術裝備和產品目錄》的商品。
據銀川海關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稅收優惠新政策在原有免征進口關稅政策基礎上,增加了免征進口環節增值稅、消費稅,平均可為參展客商減免稅費30%,并在原有15類商品免稅清單基礎上,又增加了醫藥品、保健品,化學工業及相關工業的產品,地毯,古生物化石標本,礦物晶體標本5類商品,明確了以動植物為原料的食品、飲料也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這為更多客商參加中阿博覽會創造了條件。
另外,新政策刪除了對進口展品單件售價200美元或1000美元的限制,免稅政策更具有普遍適用性。新政策的出臺,將大幅降低中阿博覽會參展客商的展會成本,提高參展客商積極性,市民也將在展會上見到更多物美價廉的進口商品。
●烏茲別克斯坦加入獨聯體國家工業領域合作協定
烏茲別克斯坦外交部官網7日消息,5月8日,烏正式加入獨聯體國家工業政策委員會和獨聯體國家工業領域合作協定,為烏工業產業創新發展、擴大產業鏈和提高行業競爭力創造了有利條件。
烏經濟發展和減貧部作為烏方牽頭部門,負責落實協議相關內容,并在獨聯體國家工業政策委員會框架內積極發展與各締約國的互利合作。
該協定于2012年在土庫曼斯坦首都阿什哈巴德召開的獨聯體國家政府首腦理事會會議上簽署,迄今為止共有12個成員國,旨在協調統一域內各國的工業政策,加強工業領域合作,為締約國的工業產品創造公平競爭環境,實現互利共贏。
●關注!歐盟出口管制新規也要實施了……
2021年5月10日,歐盟理事會通過出口管制新規,待歐洲議會和理事會簽署通過的法規后,該法規將正式發布,并在90天后生效。
從2014年歐盟委員會建議實現出口管制法現代化開始,歐盟出口管制法規就進入持續6年的修改期,其中還經歷了英國脫歐等,當前只待立法機構簽署后正式實施!
歐盟出口管制法規旨在設立歐盟層面兩用物項出口商、外貿代理人、技術援助、過境和轉移的管制制度,包括10章32條和6個附件。
第一章第2(2)條明確出口涵蓋出口、再出口、出料加工和視同出口。第2(3)條明確出口商包括持有合同并有權將物項送出歐盟關稅區的自然人、法人、企業,還包括在個人行李中攜帶兩用物項的自然人。第2(20)條定義了網絡監控物項。第2(21)條對內部合規機制進行了定義,明確包括與最終用途相關的盡職調查。
第二章多處提及針對未列入清單的物項實施全面管制,第4(1)條確定了未納入清單的物項也需要申請許可。第5(1)條規定,對用于人權和國際人道領域、并未列入清單的網絡監控物項實施全面管制。第9(1)條授權成員國可根據反恐或人權考慮,禁止出口未列入清單的物項,或實施許可要求,第9(2)、(3)條要求成員國自主管制清單的調整通報歐盟委員會即其他成員國。
第三章第12(1)條指出,歐盟許可有四大類,為單項出口許可證、全球出口許可證、成員國通用許可證(NGEA)和歐盟通用出口許可證(UGEA);第12(3)條規定,單項出口許可證和全球出口許可證的有效期最長為兩年。第12(6)條明確成員國通用許可的范圍,成員國有義務向歐盟委員會通報許可證辦法和修改情況。
第13(3)條明確外貿代理人和技術援助者應提供許可所需全部信息。第15條確定了成員國作出過境決定的考慮因素。第15(2)條要求每三年審查一次被拒絕的申請。
第四章第17條明確歐盟委員會有權修改物項清單以及調整物項目的地。第18條明確歐盟委員會的授權期限為5年。
第五章第21(2)條要求出口商將單據翻譯成出口報關單成員國的官方語種,第21(4)條要求加強成員國及其與歐盟委員會之間的溝通。
第六章第23(2)條明確成員國與歐盟委員會之間的信息交換機制。第25(2)條要求兩用協調小組設立執法協調機制,促進成員國和歐盟委員會之間的信息交流,分享最佳實踐。
第七章第26(2)條要求歐盟委員會在與兩用協調小組協商后提交年度報告,尤其側重網絡監控物項的許可審批情況。
第八章第27條要求出口商保留資料檔案至少5年,并根據要求向主管機關出示。
第九章第29(1)條要求歐盟委員會和成員國與第三國保持對話,促進管制措施的全球趨同。第29(2)條授權歐盟委員會與第三國進行談判,互認歐盟兩用物項出口管制。
第十章第31條明確廢除428/2009條例,此前提交的許可繼續有效。第32條明確條例自發布之日起底90天生效。
新法規使是歐盟出口管制的全面系統升級,并將通過以下方式使現有的歐盟出口管制系統更加有效:
(1)引入新的“人類安全”維度,以便歐盟可以應對新興的兩用用途技術(尤其是網絡監視技術)帶來的挑戰,這些可兩用的技術可對國家和國際安全構成威脅,包括保護人權;
(2)更新關鍵概念和定義(例如,“出口商”的定義以適用于涉及兩用用途技術轉讓的自然人和研究人員)。未來,歐盟將加強“視同出口”管制。
(3)簡化和統一許可程序,并允許歐盟委員會通過“簡化”程序(即授權行為)修改受特定管制形式管制的物品或目的地清單,從而使出口管制系統更加靈活,并能夠發展并適應情況。可以預見,未來歐盟的管制清單修訂會更加靈活,為自主管控奠定基礎。
(4)加強許可當局與委員會之間的信息交流,以增加許可決定的透明度。未來,歐盟的出口管制制度將更趨于許可效率的提高。
(5)協調并支持強有力的管制措施,包括加強許可和執法機構之間的安全電子信息交換;
(6)為成員國的許可和執法機構制定歐盟的能力建設和成員國官員培訓計劃;
(7)與行業的聯系和與利益相關者的透明度,通過相關的成員國委員會專家組與利益相關者的具體磋商,與私營部門建立了結構化的關系。出口管制最終體現了國家利益和產業利益,因此需要加強與產業之間互動。
(8)與第三國進行對話,并在全球范圍內尋求公平的競爭環境。歐盟將就出口管制機制加強與其他國家(地區)的協商,加強管制物項的互認,共同構建多邊管制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