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貿預警信息快報202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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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4-30 09:43:31
經貿預警信息提示
●美國ITC發布對電子設備的337部分終裁
2021年4月22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公告稱,對特定電子設備,包括流媒體播放器、電視、機頂盒、遙控器及其組件(Certain Electronic Devices, Including Streaming Players, Televisions, Set Top Boxes, Remote Controller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調查編碼:337-TA-1200)作出337部分終裁:對2021年4月6日作出的初裁(No. 67)不予復審,即基于撤回終止對美國專利號7,589,642的調查,因此終止對列名被告海信及其關聯企業、TCL及其關聯企業和Funai及其關聯企業的調查。
美國Roku Inc., Los Gatos, CA、中國香港TCL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 f/k/a TCL Multimedia Holdings Limited, Hong Kong、中國廣東Shenzhen TCL New Technology Company, China、中國廣東TCL King Electrical Appliances (Huizhou) Company Limited, China、美國TTE Technology Inc. d/b/a/ TCL USA and TCL North America, Corona, CA、中國廣東TCL Corp., China TCL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香港TCL Moka, Int’l Ltd., Hong Kong、中國香港TCL Overseas Marketing Ltd., Hong Kong、中國香港TCL Industries Holdings Co., Ltd., Hong Kong、越南TCL Smart Device (Vietnam) Company, Ltd., Vietnam、中國山東Hisense Co. Ltd., China海信集團有限公司、美國Hisense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Company of America Corporation d/b/a Hisense、美國USA, Suwanee, GA、中國山東Hisense Import & Export Co. Ltd., China、中國山東Qingdao Hisense Electric Co., Ltd., China、中國香港International (HK) Co., Ltd., Hong Kong、日本Funai Electric Co., Ltd., Japan、美國Funai Corporation Inc., Rutherford, NJ、泰國Funai (Thailand) Co., Ltd., Thailand為列名被告。
●美國ITC發布對敲擊按摩器的337部分終裁
2021年4月22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公告稱,對對特定敲擊按摩器(Certain Percussive Massage Devices,調查編碼:337-TA-1206)作出337調查部分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4月9日作出的初裁(Order No.30)不予復審,即基于和解,對剩余的列名被告終止調查。
●美國ITC發布對真空保溫瓶及其組件的337部分終裁
2021年4月22日,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ITC)發布公告稱,對特定真空保溫瓶及其組件(Certain Vacuum Insulated Flasks and Components Thereof,調查編碼:337-TA-1216)作出337部分終裁:對本案行政法官于2021年4月7日作出的初裁(No.22)不予復審,即基于撤回終止對列名被告中國浙江Yiwu Honglu Daily Necessities Co., Ltd., Zhejiang, China、中國浙江Yiwu Houju E-Commerce Firm(更正前Yiwu Yiju E-commerce Firm, China)、美國HydroFlaskPup, Phoenix, AZ的調查。
●美國對中國產咖啡機實施召回
2021年4月21日,美國消費者安全委員會(CPSC)宣布對中國產咖啡機實施召回。
此次召回產品為CR-04-13型號的咖啡機。產品和包裝盒右下的標簽上印有“ETL Intertek”和日期碼2520、3220。產品上印有“NESCO。”
此次召回的產品于2020年8月-12月在美國各網店銷售,售出約5350件,售價約為85美元。
截至目前,收到20起產品過熱導致塑料熔化、咖啡豆燃燒以及/或產品冒煙、起火的報告,尚未有人員傷亡報告。
CPSC建議消費者立即停止使用該產品,并聯系Metal Ware以獲得全額退款。
https://www.cpsc.gov/Recalls/2021/Metal-Ware-Recalls-NESCO-Coffee-Bean-Roasters-Due-to-Fire-Hazard
●上海推出知識產權海外維權保險:為中國企業“走出去”保駕護航
近日,上海浦津實業有限公司等5家上海徐匯區區域內的企業與太平洋安信農業保險股份有限公司簽訂了知識產權海外維權保險,開啟了上海全市知識產權海外維權保險先河。
據了解,隨著全球化的不斷深入和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知識產權國際化的步伐也在不斷加快。與此同時,中國企業在海外遭遇知識產權糾紛的情況呈多發易發趨勢,企業對于海外維權的需求越來越高。但因為維權意識較弱、海外維權專業性及經驗不足等諸多原因,中國企業海外維權仍有很長的路要走。
面對這一課題,上海徐匯區市場監管局充分發揮保險的經濟補償和風險防范的雙重功能,積極對接保險機構,推動和指導其開展企業知識產權海外侵權責任險。同時,以知識產權運營服務體系重點城市建設為契機,對開展專利、商標保險的徐匯企業給予實際支付保費金額50%的財政補助,切實減輕企業經濟負擔,這一政策紅利也大大提升了企業對于知識產權保險的意識和參與度。
此外,繼6家知識產權調解工作室之后,此次上海徐匯又成立了6家知識產權維權援助工作站,重點面向徐匯中央商務區、數字經濟、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術、生物與健康等重點產業,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法律法規咨詢、維權援助等服務。徐匯區市場監管局(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徐艷表示,保護知識產權,就是保護創新,應拿出更多的硬舉措,提升企業知識產權風險防控意識和糾紛應對能力。
●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綱要起草已經基本完成
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25日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圍繞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頂層設計,主管部門基本完成了知識產權強國戰略綱要和“十四五”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的起草工作。
申長雨表示,我國知識產權運用效益正在加速顯現。統計顯示,2019年,全國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達到11.5萬億元,同比增長7%,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比值達到11.6%;全國版權產業行業增加值達到7.3萬億元,占當年國內生產總值的7.39%。2020年,世界領先的5000個品牌中,中國占到408個,總價值達1.6萬億美元。我國專利、商標質押融資總額達2180億元,同比增長43.9%。使用地理標志專用標志企業直接產值總計6398億元,有力支撐了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簽訂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合同18.6萬項,成交額突破1.1萬億元。知識產權使用費進出口總額463.1億美元,其中出口額86.8億美元,同比增長31.5%。
●解讀知識產權海關保護
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是指海關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對于進出口貨物有關并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保護的知識產權實施的保護。
依申請保護也稱為被動保護,是指:知識產權權利人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即將進出口,可以向貨物進出口地海關申請扣留并提交相當于貨物價值的擔保,由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并由權利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1.權利人須主動發現違法線索,并向貨物申報地海關或實際進出境地海關提交保護申請和相關材料;
2.權利人須提供與貨物等值的擔保,沒有最高限額,權利人的維權成本較高;
3.海關將對權利人提交的申請和附隨材料進行核查,并視情決定是否接受其申請;如接受的,海關只對貨物實施扣留,不進行實質性調查,也不對貨物進行處理,需要權利人自行采取司法救濟措施;
4.權利人如果未在規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的,海關應當放行貨物。
1.扣留侵權嫌疑貨物申請書,列明申請人基本信息、侵權嫌疑貨物情況;
3.相關權利證明文件,如商標注冊證、著作權登記證明和作品照片、專利證書等,實用新型和外觀專利設計還應提交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
4.能夠證明侵權事實明顯存在的證明材料,如貨物照片、裝載貨物的運輸工具情況、貨物的報關信息等;
5.貨物已報關的,應提交與貨物申報價格相當的擔保;貨物尚未報關的,應提交與海關預估貨物價值相當的擔保。
1.對貨物:權利人在規定期限內向人民法院起訴并申請扣押有關貨物,海關在上述期間內收到人民法院協助扣押有關貨物的書面通知的,應當予以協助;未收到人民法院協助扣押通知或權利人要求海關放行貨物的,海關應當放行貨物。
2.對擔保:海關在規定期限內未收到人民法院對該擔保采取財產保全措施的協助執行通知的,退還保證金或解除其擔保責任;收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的,海關按要求協助執行。
依職權保護也稱為主動保護,是指:海關發現進出口貨物涉嫌侵犯已備案知識產權的,通知權利人并由權利人申請扣留,由海關依法對貨物實施扣留,對知識產權狀況進行調查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的知識產權保護措施。
2.權利人只需在收到海關確權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書面答復是否提出知識產權保護申請和擔保,不必提交其他證明材料;
3.權利人提交的擔保最高不超過10萬元,并且可以申請總擔保,維權成本較低;
4.海關對貨物實施扣留后將進行實質性調查并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決定;
1.認定侵權的,海關將作出沒收貨物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決定
2.認定不侵權的,海關將解除貨物扣留,辦結相關手續后放行貨物。
3.不能認定是否侵權的,海關將書面通知權利人,權利人如在規定期限內未向法院申請采取財產保全措施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的,海關將解除貨物扣留,辦結相關手續后放行貨物。
1.當事雙方和解的,權利人撤回保護申請,海關解除其擔保;
2.海關作出處罰決定的,海關在貨物處置完畢后解除其擔保;
3.海關認定不侵權的,在規定期限內,如果海關沒有收到人民法院發出的財產保全協助執行通知書的,解除其擔保;如收到的,海關協助法院執行。
1.可獲取海關的主動保護。權利人只需根據海關的確權通知提交答復意見,比較省心,否則權利人要主動發現侵權違法線索并告知海關;
2.有助于海關發現侵權貨物。海關可在進出口貨物監管過程中,根據備案的相關信息主動發現侵權嫌疑貨物并及時聯系權利人進行確認。
3.知識產權權利人維權成本較低。對于已備案的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申請扣留是提交的保證金較少,且海關將對侵權嫌疑貨物進行調查認定并作出處理決定,否則海關僅扣留貨物不進行實質性調查和處理,權利人還需尋求司法救濟。
4.將對侵權人產生威懾作用,促使其自覺尊重有關知識產權。
1.備案申請書(如為復印件的,須由權利人/代理人簽注“與原件核對無誤”并進行彩色簽章后,上傳彩色掃描件、電子版、1份)
2.權利證明文件,商標備案需提交商標注冊證,專利備案需提交專利證書、專利登記簿副本、實用新型檢索/專利權評價報告、專利公告附圖、其他證明文件,著作權備案需提交著作權登記證書、加蓋版權登記部門印章的作品照片、其他著作權證據。
知識產權權利人可以自行辦理備案申請,也可以委托代理人辦理。境外知識產權權利人應當由其在境內設立的辦事機構或者委托境內代理人提出申請。
1.通過互聯網登錄“互聯網+海關”一體化辦事平臺的“知識產權海關保護備案”項目。網址:http://online.customs.gov.cn。
2.注冊為系統用戶。應當以知識產權權利人的名義進行注冊;填寫必要的用戶信息后,獲取系統賬號和密碼。
3.錄入備案申請數據。注冊用戶登陸備案系統后,在申請新備案窗口內填寫并提交申請備案的知識產權和其他相關信息。
4.收到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通知。海關總署會在申請人提交備案申請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核準或者駁回申請的決定。對海關總署駁回申請的,權利人可以根據海關總署駁回理由修改申請內容并再次提交。
備案有效期為10年,自備案生效之日起知識產權有效期不足10年的,備案有效期以知識產權有效期為準。
在備案有效期屆滿前6個月內,權利人可向海關總署提出續展備案的書面申請,海關將在10個工作日內做出是否準予續展的決定,并書面通知權利人。續展備案的有效期為10年,知識產權有效期自上一屆備案有效期滿次日起不足10年的,續展備案有效期以知識產權有效期為準。
為方便知識產權權利人向海關申請采取知識產權保護措施,海關總署于2006年出臺了總擔保制度。知識產權權利人在一定時間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知識產權海關保護條例》第十六條的規定多次向海關提出扣留涉嫌侵犯其已在海關總署備案商標專用權的進出口貨物申請的,可以向海關總署申請提供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總擔保。
總擔保申請經海關總署核準后,知識產權權利人在一定時間內請求海關扣留侵犯商標權的嫌疑貨物,無需再向海關另行提供擔保。
將以下申請材料郵寄至海關總署進行辦理。(郵寄地址:海關總署綜合業務司知識產權保護處;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6號;郵政編碼:100730)
1.知識產權海關保護總擔保申請書(樣式見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31號附件1);
2.已獲準在中國大陸境內開展金融業務的銀行(以下統稱擔保人)出具的為知識產權權利人申請總擔保承擔連帶責任的總擔保函(樣式見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1號附件);
3.知識產權權利人上一年度向海關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后發生倉儲處置費的清單(樣式見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31號附件3)。
有效期:自海關總署核準其使用總擔保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
總擔保金額:相當于知識產權權利人上一年度向海關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后發生的倉儲、保管和處置費用之和;知識產權權利人上一年度未向海關申請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或者上述費用不足人民幣20萬元的,總擔保的擔保金額為人民幣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