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的替代與減量化,降低產品廢棄后對環境造成的污染,2016年1月6日工信部等8部門聯合發布了《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管理辦法》(中國RoHS 2.0),并于2016年7月1日正式實施。根據《管理辦法》的規定,凡納入《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達標管理目錄》的產品應滿足限量要求,并按照電器電子產品有害物質限制使用合格評定制度進行管理,目錄外的電器電子產品僅要求滿足標識要求。
此時擬納入中國RoHS 2.0達標管理目錄的產品如下:
電冰箱 空氣調節器 洗衣機 電熱水器 打印機 復印機 傳真機 電視機 監視器 微型計算機 移動通信手持機 電話單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