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亞馬遜接到美國razor公司投訴,要求亞馬遜上所有的平衡車產品全部刪除,razor公司聲稱擁有平衡車在美國的獨家銷售權。隨后亞馬遜強制下架了所有中國賣家平衡車的產品,這一事件導致了目前將近價值4億美元的100萬件庫存無法正常銷售,所有賬戶凍結資金3個月,凍結資金可能超過2億美金。同時,深圳至少有600家平衡車工廠需要停產并遣散員工,受影響人員超過10萬人。
未來五到十年,將是中國傳統制造業高速轉型的時代,在“一帶一路”的戰略部署下,中國企業加速“走出去”已是大勢所趨。要“走出去”,除了思想先行、糧草先行,做好前期規劃和風險評估,還需要有知識產權先行的意識。
那么中國企業應該如何保護自有的知識產權?如何規避外國企業在知識產權上設置的重重關卡?
方法一:苦練內功
中國企業出海,不可避免的要面臨專利訴訟的官司。但如果企業對國際競爭有著正確的認識,積極維護自身利益,重視對知識產權的建設,依然可以在巨頭的壟斷攻勢下全身而退。
三一重工:就算是美國總統也不給面子
作為全球最大的混凝土機械制造商,三一重工也經歷了兩次大型的國際維權事件。
2012年,三一重工在美關聯公司欲收購位于美國俄勒岡州一海軍訓練基地附近的4座風力發電廠,但奧巴馬發布總統令加以阻止,理由是此并購案威脅美國國家安全。但三一集團“不信邪”,徑直將奧巴馬和美國外資投資委員(下簡稱“CFIUS”)會告上了法庭,利用美國國內法律機制維權。
2014年7月15日,三一重工勝訴了,這也是中國公司首次發起類似起訴并且獲得勝利。美國祭出“國家安全”的理由,在很多時候是為保護國內市場設置特殊壁壘。在美國,“國家安全”壓死人,即使用其他招數為難中國企業,它的復雜法律體系也常讓有維權之心的中國企業望而卻步。三一重工的勝訴把美國以國家安全為由打壓中國企業的鐵幕撕開了一道口子。
在遭到奧巴馬和CFIUS阻止收購風力發電廠的第二年,美國本土起重機公司馬尼托瓦克又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下簡稱“ITC”)提出起訴,聲稱三一重工在美國銷售的一款履帶起重機產品侵犯其“928”和“158”兩項專利權。2013年7月11日,ITC正式立案啟動“337調查”。
隨即,三一重工迅速組成了應訴團隊予以應對。2014年7月11日,ITC初審判決專利“158”不侵權,但專利“928”侵權,對此三一重工表示異議,并于同年7月28日向美國ITC提起上訴。直到2014年4月,ITC才做出裁定:馬尼托瓦克的兩項指控均不成立。
三一重工能夠在美國這樣的市場“游刃有余”,遭遇“不公平待遇”時拿起法律武器,自然是來源于其對自身所從事商業項目,和對法律正義的自信;但更離不開企業的雄厚實力作為后盾,尤其是三一重工完善的知識產權保護策略,是其推進國際化戰略的重要保障。
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三一重工累計申請中國專利8282件,其中發明專利3435件,中國專利授權5863件,其中發明專利1149件;PCT國際專利申請405件,海外專利申請254件,海外授權33件。
針對不同的市場,三一重工采取了不同的專利策略。在美歐日澳發達市場,知識產權管理一方面是專利與商標的申請與維護,另一方面是風險分析和預先管理;在巴西與印度等相對發達國家,三一重工也正在積極進行專利申請;而針對中東、北非等市場,三一重工核心的問題是建立預警制度,防備被侵權的風險。
方法二:反客為主
惹上了官司別心慌,反咬一口對薄公堂。國外行業巨頭的訴訟很多都是紙老虎,你退他進,你再退他便不依不饒。中國企業越來越多的選擇迎難而上,不僅積極應訴,而且猛摳訴訟細節,力圖找出原告的漏洞。出其不意的來個反客為主沒準就能讓他的訴訟站不住腳,甚至是專利無效
比亞迪:你豎起壁壘我釜底抽薪
作為在新能源汽車行業后來居上的比亞迪,也曾歷經過艱辛的專利戰。
21世紀初,比亞迪在其入主時間不長的鋰離子電池領域,發展迅猛,很快地就排到了全球第三的位置,直逼三洋和索尼。如此迅猛的勢頭,自然引發了兩家巨頭的恐慌。
2002年9月,三洋公司以侵犯其電池專利為由將比亞迪告上美國圣地亞哥法院官司還未了結,2003年7月8日,索尼又起訴比亞迪股份有限公司,指控其侵犯了自己兩項日本鋰離子充電電池專利。這對比亞迪來說,無疑是雪上加霜。面臨前后夾擊,比亞迪真有些措手不及了。而三洋和索尼先后起訴比亞迪,二者巧合的“默契”,也耐人尋味。
2003年10月8日,比亞迪向日本東京地方裁判所遞交答辯書否認侵犯索尼的專利權。比亞迪經過慎重討論后,決定把索尼的專利無效掉,這是日本《專利法》中規定的一個程序,如果可以把索尼的專利無效掉的話,自然也就談不到索尼告比亞迪侵權的問題了。比亞迪戰術很明確,首先是積極應訴,證實自己并沒有侵犯索尼專利;另一方面,從根本上將其專利無效掉,自然不攻自破。
索尼的專利是在1997年5月9日向專利局申請的。比亞迪的律師團積極找尋線索,終于找到了索尼申請的設計專利在其申請日前就已在市場上公開銷售的證據。隨后律師團又找到了6篇在97年5月9日前發表的足以宣告索尼發明專利無效的文獻,比亞迪的律師團從產品的發明技術方面再次有力地論證了索尼的發明專利應屬公開技術。
比亞迪這一招釜底抽薪給索尼一記重拳。歷時三年多的專利官司也終于畫上了句號。比亞迪從積極應訴,到使其專利無效的應對措施。從根本上掃清了專利技術的發展障礙,也給中國企業面對專利官司情況時提供了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正如比亞迪知識產權及法律部經理黃章輝說道:“比亞迪要給世界樹立這樣一個印象:中國公司會認真應對訴訟,并不軟弱可欺!”
方法三:抱團取暖
中國還是專利小國,國際巨頭也豎起高高壁壘。出頭的鳥兒可能撞得頭破血流,但是抱團取暖,高唱團結就是力量,往往就有了1+1>2的效果。
中日稀土之爭:“抗日”的突圍博弈戰
當中國制造開始拓展出口市場時,跨國公司已經在布局專利封鎖。中國等第二、第三梯度的制造業國家如果想要出口,必須向跨國公司申請專利資格,交納專利費。如果不幸沒有獲得專利許可資格,那么企業生產的產品則無法出口。
沈陽中北通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7家稀土企業,受到日本日立金屬專利封鎖,產品不能出口歐美。
據了解,釹鐵硼在軍事領域和日常生活中有廣泛應用。從汽車、智能手機到電腦的存儲,釹鐵硼一直是不可替代的要素。作為稀土生產和應用大國,中國目前有200余家釹鐵硼企業,貢獻了約占全球80%的釹鐵硼產量。但在這個行業,中國從來沒有話語權。造成中國企業被動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日本企業在稀土行業中的專利權封鎖。早在上世紀80年代初期,日本的稀土企業即開始進行全球專利布局。
1982年,日本住友特殊金屬株式會社(下稱住友特殊金屬)率先發現釹鐵硼,第二年就分別在美國和日本申請了專利,根據日本和美國的法律,此類專利的保護期限為20年,2003年這些關于釹鐵硼的專利就失效了。
幾乎在同期,中國的科研機構也在進行類似的研究,并且技術和產品都不比日本落后。但由于當時國內根本沒有知識產權的概念,加上到國外申請專利動輒就要十幾萬甚至幾十萬美元,所以當時中國沒有人出去申請專利。
數據顯示,算上日立金屬在日本本土的專利,其在全球范圍內共擁有600多項燒結釹鐵硼相關專利。這其中,核心專利只有100多項,其余均為日立金屬在多個國家和地區的重復申請。日立金屬借前述100多項有效性存疑的專利,已對燒結釹鐵硼市場形成技術壟斷,這些專利涉及燒結釹鐵硼生產制造的全部制程。
作為產業的先行者,發達國家企業往往在技術上占據了領先優勢,所以借由專利遏制中國企業成長,也成了最有效的一招。但對于外國公司的壓制,中國企業就該束手就縛,聽任專利限制么?顯然該區別應對,對于那些確實繞不開,且合法有效的專利,中國企業該積極取得專利授權,避免在國際市場因為專利侵權而面臨禁售,或者是專利訴訟的風險;但是對于那些保護不是那么完善,存在無效、瑕疵,甚至是過期的專利,中國企業則需勇于挑戰,為自己的生存發展贏得空間,也避免無謂的交了冤枉錢。
沈陽中北通磁科技等7家企業面對封殺主動作為,他們選擇發起打破日立金屬專利壟斷的訴訟。2013年8月他們成立了稀土永磁產業聯盟,赴美國專利局起訴日立金屬,訴其核心專利無效;在國內,他們效仿華為當年訴高通專利封鎖,聘請華為當年的律師團隊,準備起訴日立金屬專利壟斷。官司從美國打到了中國,其中美國官司中日立金屬已經有兩個專利被判無效。中國稀土企業在突破專利權壟斷道路上仍在不斷地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