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警播報】國家知識產權局與歐洲專利局16年來的合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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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1-20 16:36:42
我局與歐洲專利局(EPO)于1985年6月11日在德國慕尼黑簽署了正式的合作框架協議。當然,兩局的友好合作可以追溯到80年代初期。在我局的籌備時期,EPO就已經開始為我局培訓人員(如我局的吳伯明副局長,他就在80年代初在EPO培訓過),為我局在創業階段培訓了一批骨干人員。對此,我局表示感謝。
兩局的合作在90年代中期,尤其是在Kober局長及其前任布蘭德利先生的大力支持和推動下,在許多方面有了新的發展和突破,合作規模不斷擴大和深入。
從1995年開始,我局就與EPO探討在自動化領域尤其是專利檢索系統方面加強合作的可能性。1997年,我局利用德國開發銀行貸款,正式開始將EPO的EPOQUE檢索系統引進我局。1997年2月25日,兩局簽署了“關于在專利檢索文獻和相關自動化系統進行合作的協議”。根據此協議,在EPO的大力支持和配合下,我局于1998年底建立了EPOQUE檢索系統,使我局的自動化水平尤其是自動化檢索水平一躍跨入世界先進行列。
兩局在人員培訓和交流方面也取得了成果。根據不完全統計,從1993年至2000年,通過派出去和請進來的方式,我局共約有532人左右訪問、考察或在EPO受到培訓,同時接待了EPO約150人次專家和官員的來訪或為我局進行各種培訓。這些以考察訪問和培訓形式組織的人員交流涉及的領域很廣,包括了各技術領域的審查培訓、高新技術領域的審查培訓、對新審查員的培訓、專利復審培訓、專利審批流程管理、專利文獻與分類、專利信息服務、行政管理、自動化管理與系統維護、EPOQUE檢索技巧和策略等等,為我局培訓了一大批審查員、復審人員、中高層管理人員、自動化技術和管理人員、文獻和專利信息服務人員等。這些在EPO受到培訓的人員,很多已經成長為我局專利工作各領域的骨干力量。有不少在EPO培訓的人員已經擔任我局各部門的負責人。通過這些人員交流和培訓,我局能夠借鑒和學習EPO同行的先進經驗和做法,有利于我局改進各方面的工作,對促進我局在專利審批、自動化、復審、專利文獻和信息服務領域的工作水平和質量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當然,兩局的合作是多層次、多角度和多方面的。除了在人員交流和自動化合作方面富有成果外,兩局在文獻和信息產品交換、數據錄入、在歐盟框架下的合作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我們感謝過去幾年來,EPO無償地向地方專利機關提供EPO的Espace檢索光盤、定期向中國知識產權培訓中心提供EPO的公開出版物和書籍。
在此,我想代表國知局和我自己對EPO長期以來給予我局的大力支持再次表示感謝。當然,兩局的合作也是互惠互利的,通過這種長期的交流與合作,我們雙方之間可以更好的互相了解和學習,更好地為專利制度的用戶服務。我希望并相信兩局友好合作在兩局的共同努力下、在兩局領導層尤其是Kober局長的大力支持和領導下,在新的世紀會在合作的層次、深度和廣度上有進一步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