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9月16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商業秘密保護站”微信公眾號發布“護航科技創新!浙江重磅發布三項商業秘密保護指引”的通訊報道。浙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外正式發布《浙江省科研機構、高校商業秘密保護指引》,寧波市知識產權協會在起草單位中排名第一。
為深入貫徹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設創新浙江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強化我省科研機構、高校的商業秘密保護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省市場監管局會同寧波市市場監管局積極組織開展《浙江省科研機構、高校商業秘密保護指引》的編制工作。此指引作為 2020 年印發的《商業秘密保護工作指引》的分指引之一,意義重大。
該指引嚴格按照商業秘密的 “產出—確認—管理—利用—轉化—保護—維權” 邏輯順序編寫。針對科研機構和高校從項目構思、立項、實驗研究到成果轉化的全過程中所涉及的產品配方、工藝參數、實驗方法、技術流程等核心科研成果,系統提出了覆蓋全鏈條的商業秘密保護要求,并提供了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文本,旨在幫助我省科研機構、高校建立健全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完善科研全鏈條商業秘密保護措施,保護科研成果安全。
該指引起草單位:寧波市知識產權協會、浙江省律師協會競爭法專業委員會、浙江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
該指引主要起草人:俞建偉、常軍帥、施軍、白鳳坤、姚燁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