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業投資是實現技術、資本、人才、管理等創新要素與創業企業有效結合的投融資方式,是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重要資本力量,是促進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的助推器,是落實新發展理念、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培育發展新動能和穩增長、擴就業的重要舉措。
四、加強政府引導和政策扶持
(八)建立創業投資與政府項目對接機制。在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區域、雙創示范基地、國家高新區、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打通創業資本和項目之間的通道,引導創業投資企業投資于國家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形成科技成果的轉化。
(十)發揮政府資金的引導作用。充分發揮政府設立的創業投資引導基金作用,加強規范管理,加大力度培育新的經濟增長點,促進就業增長。充分發揮國家新興產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國家中小企業發展基金、國家科技成果轉化引導基金等已設立基金的作用。(摘編自中國政府網)
三、重點任務
(二)實施技術創新跨越工程,加快構建“高精尖”經濟結構。
5.夯實重點產業技術創新能力。
推動科技與產業、科技與金融、科技與經濟深度融合,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創新型領軍企業,聚集世界知名企業技術創新總部,構建跨界創新合作網絡。完善技術創新服務平臺體系,加強研究開發、技術轉移和融資、計量、檢驗檢測認證、質量標準、知識產權和科技咨詢等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打造高端創業創新平臺。利用中關村政策優勢,推動國防科技成果向民用領域轉移轉化和產業化。
(四)加強全球合作,構筑開放創新高地。
12.構筑全球開放創新高地。
在研發合作、技術標準、知識產權、跨國并購等方面為企業搭建服務平臺,鼓勵企業建立國際化創新網絡。構筑全球互動的技術轉移網絡,加快亞歐創新中心、中意技術轉移中心、中韓企業合作創新中心等國際技術轉移中心建設,推動跨國技術轉移。推進海外人才離岸創新創業基地建設,為海外人才在京創新創業提供便利和服務。鼓勵國內企業在海外設立研發機構,加快海外知識產權布局,參與國際標準研究和制定,搶占國際產業競爭高地。鼓勵國內企業通過對外直接投資、技術轉讓與許可等方式實施外向型技術轉移。鼓勵擁有自主知識產權和品牌的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培育以技術、標準、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外貿競爭優勢,提高產業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
(五)推進全面創新改革,優化創新創業環境。
13.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
開展人才引進使用中的知識產權鑒定制度試點。深入實施北京市“雛鷹計劃”、“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支持計劃”、“科技北京百名領軍人才培養工程”等人才計劃,完善人才梯度培養機制,推進人才結構戰略性調整。
14.完善創新創業服務體系。
加快推進研究開發、技術轉移和融資、知識產權服務、第三方檢驗檢測認證、質量標準、科技咨詢等機構改革,構建社會化、市場化、專業化、網絡化的技術創新服務平臺。探索推動產業協同創新共同體建設,助力產業轉型升級和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統籌建設全國知識產權運營公共服務平臺,建設國家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示范區。
16.健全技術創新市場導向機制。
改進互聯網、金融、節能、環保、醫療衛生、文化、教育等領域的監管,支持和鼓勵新業態、新商業模式發展。嚴格知識產權保護,加快形成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種途徑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健全知識產權舉報投訴和維權援助體系。
四、保障措施
(三)完善監督評估機制。
研究建立科技創新、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與產業發展相結合的創新驅動發展評價指標體系,將本方案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北京市各級領導干部績效考核體系。(摘編自中國政府網)
二、主要任務
(一)改革標準供給體系。
推動標準與科技協同。加強消費品領域科技、專利、標準一體化研究,鼓勵將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關鍵技術納入標準,推動技術創新、標準研制和產業化協調發展。
(四)夯實消費品工業質量基礎。
提升質量技術創新能力。推動企業加大質量技術創新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轉化,促進創新成果的標準化和專利化。
(五)加強消費品品牌建設。
強化品牌保護。建立健全品牌保護機制,堅持品牌建設與知識產權保護相結合,加大對消費品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推動建立企業自我保護、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三位一體的品牌保護體系,發揮行業協會自律作用,加大打擊假冒偽劣違法行為力度。
(六)改善優化市場環境。
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建立消費品知識產權快速維權機制,加大消費品國際展會、電子商務等領域知識產權執法力度,加強消費品市場知識產權管理和保護工作。鼓勵消費品生產經營企業規范知識產權管理,推動專利聯盟建設。
(七)保障消費品質量安全。
嚴厲打擊制假售假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加大對生產經營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的刑事處罰力度。深入開展執法打假行動,嚴查徹辦質量違法大案要案。
三、重點領域
(二)消費類電子產品。針對消費類電子產品網絡化、創新化的發展特點,結合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推動人工智能、智能硬件、智慧家庭、虛擬現實、物聯網等創新技術產品化、專利化、標準化。
(四)服裝服飾產品。適應個性消費、時尚消費、品質消費、品牌消費的發展需求,鞏固紡織服裝鞋帽、皮革箱包等產業的傳統優勢地位,加快首飾、鐘表、眼鏡、發制品等產業的技術創新和產業升級,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提升創新創意設計能力。
(八)傳統文化產品。弘揚中華傳統文化,加強對中華老字號、地理標志產品等傳統文化產品的品牌培育和保護,引導具有自主知識產權、傳承民族傳統文化和技藝的文化產品生產企業,加快質量提升、打造知名品牌、增加品牌文化附加值、提升質量競爭力,推動傳統文化產品產業化、規模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