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評查辦法》,專利行政執法案件承辦人員應當在案件辦結完畢后20日內對案件材料進行歸檔,一案一卷,分門別類,統一編號,妥善保管。由上級專利行政管理機關對下級專利行政管理機關的案件質量和文書材料立卷規范進行案卷評查,其中案件質量評查標準主要包括執法主體是否合法、執法人員是否具有執法資格等;文書材料立卷規范標準主要包括專利行政執法過程中的執法文書是否完整齊備、使用是否規范正確,案卷內容和裝訂質量是否合格、歸檔是否規范正確。
近年來,國家知識產權局先后制定了《專利行政執法文書表格》《專利行政執法操作指南》等文件,對執法文書進行了統一規范。同時,在國家知識產權局的指導下,越來越多的地方知識產權局開展了執法案卷評查工作,有效規范了專利行政執法人員的執法行為,切實加強了執法監督,顯著提升了執法辦案質量,得到了公眾的普遍好評。
“在接下來的工作中,我們將抓緊推進《評查辦法》的貫徹落實,配合執法績效考核工作,有序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工作,將執法案卷評查結果納入績效考核標準,以推動全系統執法辦案工作量質雙升。”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管理司相關負責人表示。(知識產權報 記者 孫迪 通訊員 王志超 關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