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人民法院在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上,對南京江南小院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擁有的“人民公社”與“江南人民公社”商標進行了公開拍賣。拍賣于12月1日正式開拍,起拍價200萬元,每次加價幅度5000元。據悉,人民法院在相關案件中,對資不抵債的當事人的商標進行拍賣的事件偶有發生,而隨著互聯網O2O商業模式的興起和發展,商標拍賣及交易成為相關企業及自然人快捷的獲取注冊商標專用權的一種方式,但是其中所隱藏的巨大法律風險也隨之而來。
商標拍賣日漸興起
近年來,關于商標拍賣的新聞報道屢見報端。早在2015年,江蘇省蘇州市吳江區人民法院通過淘寶網司法拍賣平臺,公開拍賣了一件注冊商標,評估價為2萬余元的注冊商標最終以85萬元的價格成交。同年5月23日,在2016絲綢之路國際博覽會期間舉行的“絲綢之路沿線省區商標展覽”主題活動上,對“嬌之冠”商標及“好客來”商標進行拍賣,最后分別競價為8萬元和50萬元。
從以上現象不難看出,目前大部分商標拍賣分為兩種類型,一是民間借貸、金融機構借貸違約官司,借款到期后債務人無力承擔債務,故債權人要求將債務人的商標等無形資產進行拍賣進行抵債;二是商標權利人將手中的閑置商標以拍賣的方式進行有償轉讓。
其實大部分商標拍賣,除部分系商標權利人迫不得已,欲通過該途徑獲得資金、償還債務外,另一部分系商標投資人以此謀利。
日前,世界知識產權組織發布的《世界知識產權指標》年度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商標申請量按商標申請指定的類別總數來計算共有280余萬件,占全球申請量的1/3。然而龐大的商標申請量的背后,卻有大量閑置商標被束之高閣。商標作為不可再生資源,會逐漸枯竭,“有名無實”的閑置商標會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而諸多電子商務平臺近年來要求入住商家必須作為商標權利人或被許可方才能開展經營活動,導致有價值的商標一“標”難求。為此,商標拍賣等交易活動逐漸興起。
據了解,申請注冊一件商標的官費僅為600元,但目前有價值的閑置商標交易價格一般為5萬元左右,熱門搶手的商標交易價格會更高,從10萬元到50萬元不等,炒商標甚至比炒股炒房還要賺錢。如2007年的“創紀元2007全國商標展交會”上,3件商標拍出了155萬元的高價,其中“王羲之”商標拍出28萬元、“犀牛”商標拍出了90萬元的高價。
雖然,商標拍賣帶來的效益極大,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商標都可以實現“一本萬利”。國內一家知識產權服務平臺曾于今年入住淘寶網旗下的“閑魚拍賣”平臺,截至目前共累計拍賣149件商標,累計成交額3213元。相較于百萬計的商標申請數量及百億元的商標權質押融資金額,商標拍賣行業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
法律風險有待規避
據康橋(北京)律師事務所律師秦鵬介紹,顯著性高且使用時間長的商標或馳名商標在合法的商標拍賣中競標價格較高。原因在于商標的生命在于使用,只有經過長期、大量使用的商標才能充分發揮區分來源的核心功能。
商標通過拍賣等交易換取資金看似簡單,但其中涉及諸多法律風險需及時規避。
據了解,商標拍賣涉及諸多法律風險,其中包括對方是否有權處置商標權、商標專用權何時到期、商標含有的美術作品的圖案的版權在誰手中、是否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商標是否存在質押等限制、商標權屬是否存在爭議等。
秦鵬表示,在商標拍賣交易過程中避免上述法律風險,需從以下幾個方面對拍賣轉讓的商標進行審查。
首先,商標權是有期限的,在訂立商標權轉讓合同與商標權使用許可合同之前,應先審查作為合同標的的商標專用權是否還在其有效期內,有效期還有多長,是否辦理了注冊商標續展手續等,防止某些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等將未續展已不受法律保護的商標,即沒有專用權的商標通過拍賣的方式轉讓給他人使用,欺騙對方。
其次,審查商標拍賣轉讓方的企業營業執照上的名稱和地址,與被拍賣轉讓商標的注冊證上的名稱和地址是否相符。另外,根據我國現行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商標注冊人對其核準注冊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標應當一同轉讓,因此在轉讓前需要對上述“同族”商標情況進行檢索。
再次,針對拍賣及轉讓的商標存在諸如權屬爭議、撤銷注冊或無效宣告等爭議進行審查。因為如果存在上述糾紛,對方將來完全可能失去對交易商標的所有權,甚至交易商標的注冊或因撤銷與無效而不復存在。
同時,已被質押的商標或已被凍結的商標不得轉讓或移轉。被人民法院凍結的商標以及辦理了質押登記的商標,在凍結期和質押期內,未經人民法院和質權人的同意,該商標不得轉讓。因為一旦該商標所擔保的債務無力償還,質押權人有權以該商標的專用權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商標的專用權的價款優先受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