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公司擁有智能燃氣表的核心技術后,成都秦川科技發展有限公司(下稱秦川科技)創新發展辦公室主任李勇就陷入了“幸福的煩惱”,幸福的是,公司擁有核心技術的IC卡智能燃氣表已經推廣到全國400多個城市,產品覆蓋范圍還在不斷擴大;煩惱的是,隨著公司產品知名度的提高,其遭遇的專利侵權糾紛也不斷增多,如何維權成了他的“煩心事”。
近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四川高院)對秦川科技訴四川省天全縣天然氣有限公司(下稱天全公司)發明專利侵權案作出終審判決,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專利侵權行為。
核心技術遭遇侵權
隨著我國智慧城市建設的不斷推進和部分城市開始實施“階梯氣價”,智能燃氣表的需求量日益增長,國內燃氣表領域的各大企業也積極研發智能燃氣表相關技術,并推出了多款智能燃氣表。
記者在采訪中了解到,目前,國內智能燃氣表主要有IC卡智能燃氣表、CPU智能燃氣表、射頻智能燃氣表、直讀式遠傳燃氣表以及無線遠傳燃氣表等。
秦川科技是一家從事物聯網研究及產品開發、制造與服務的高新技術企業,其推出的IC卡智能燃氣表是公司的龍頭產品之一。2010年12月15日,秦川科技提交了一件名為“IC卡智能燃氣表”的發明專利申請,并于2013年7月24日獲得授權(專利號:ZL201010588888.7),該專利即涉案專利。截至目前,秦川科技已提交了300余件專利申請,100余件已獲得授權,其中發明專利53件、國際專利3件。
“目前,秦川科技每年能生產200萬只智能燃氣表,產品已銷往全國400多個城市。”李勇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介紹,秦川科技在加大智能燃氣表市場推廣力度的同時,發現市場上有多家企業使用的智能燃氣表涉嫌侵犯其專利權,經調查發現,天全公司使用的智能燃氣表在涉嫌侵權產品之列。隨后,秦川科技以專利侵權為由,將天全公司訴至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成都中院),要求被告立即停止專利侵權行為。
據了解,被告天全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經營范圍包括設計、安裝天然氣輸氣管網和用戶管線,向工業、民用用戶配售天然氣,銷售天然氣燃具、配氣計量設備和零配件等。對于秦川科技的指控,天全公司認為自己的產品并未侵權。
法院判決侵權成立
被訴侵權產品是否落入了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被訴侵權產品是否正在使用成為庭審的焦點問題。對于秦川科技的訴訟請求,天全公司辯稱,被訴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在結構、功能和效果上存在明顯區別,沒有落入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天全公司的產品不構成侵權;被訴侵權產品的所有人和使用人是燃氣表用戶,秦川科技無法證明被訴侵權產品正在使用。
針對被訴侵權產品是否落入了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法院將兩款被訴侵權產品與涉案專利技術進行了比對。結果顯示,其中一款產品有5個技術特征與涉案專利技術相同,有4個技術特征屬于等同;另一款產品有6個技術特征與涉案專利技術相同,有3個技術特征屬于等同。因此,法院認定兩款被訴侵權產品均以等同方式落入了涉案專利的權利要求保護范圍。
對于天全公司辯稱秦川科技無法證明被訴侵權產品正在使用的問題,法院經審理認為,用戶對燃氣表的使用實際上是普通消費者基于日常生活需要對燃氣所產生的熱量的使用,而非以生產經營為目的對燃氣表的計費收益使用。燃氣表對于用戶而言,僅是作為應向燃氣供應者繳納相應費用的計費工具;對于天全公司而言,則是其經營的燃氣供氣業務的收費依據,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使用”行為,天全公司關于“使用”的抗辯混淆了兩種行為的目的和性質。據此,成都中院依法判決天全公司停止以生產經營為目的使用侵犯原告秦川科技專利權的燃氣表的行為。天全公司不服一審判決,隨后向四川高院提起上訴。近日,四川高院作出終審判決,維持天全公司應立即停止侵權的判決。
“隨著智能燃氣表逐步走入千家萬戶,該領域的市場規模已達到數百億元,其吸引了眾多企業爭相進入該領域,由此引發的知識產權糾紛也不斷增多。”有專家建議,智能燃氣表生產商在進行產品研發時,應提前開展知識產權侵權風險評估,避免陷入知識產權訴訟漩渦;燃氣公司在選用智能燃氣表產品時,也應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不要選用涉嫌侵權產品,以免“點燃”專利戰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