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鳳凰新聞客戶端與“今日頭條”之間的侵犯名譽權糾紛和不正當競爭糾紛因涉及兩大知名主體而備受關注,成為各大媒體報道的熱點。
一方面,因認為鳳凰新聞客戶端發布相關圖文侵犯其名譽權,“今日頭條”的經營者--北京字節跳動科技有限公司(下稱“今日頭條”)將鳳凰新聞客戶端的經營者--北京天盈九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下稱鳳凰新聞客戶端)訴至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下稱海淀法院),請求法院判令鳳凰新聞客戶端立即停止侵權,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并賠償“今日頭條”經濟損失及維權合理費用共計500萬元。
另一方面,因認為通過百度搜索“鳳凰新聞下載”時,百度網站搜索排名第一的顯示是“toutiao.com”的“今日頭條”客戶端軟件;通過神馬搜索“鳳凰新聞下載安裝”時,神馬網站搜索排名第一的顯示圖標是鳳凰網的LOGO,但文字部分卻是“頭條新聞 每日頭條新聞資訊”,鳳凰新聞客戶端認為上述行為屬于不正當競爭,遂以不正當競爭為由分別將“今日頭條”和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共同被告,將“今日頭條”和廣州神馬移動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為共同被告訴至海淀法院,請求法院判令兩案被告立即停止不正當競爭行為,公開道歉、消除影響,并判令“今日頭條”賠償原告經濟損失及合理開支兩案共計2000萬元。
目前,海淀法院已受理上述案件。
風波驟起
10月26日,鳳凰新聞客戶端發表正式聲明,譴責“今日頭條”惡意劫持鳳凰新聞客戶端流量的不正當行為。
10月28日,“今日頭條”作出回應,稱其已經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鳳凰新聞客戶端訴至海淀法院。
11月1日,鳳凰新聞客戶端發表正式聲明稱,海淀法院已受理鳳凰新聞客戶端訴“今日頭條”惡意劫持流量案。此外,鳳凰新聞客戶端還公開發布了以“謝謝你”為主題,以“重新定義了市場規則”“讓人們感受精神鴉片,為禁毒事業做出貢獻”“為法學教科書提供了優秀案例”等為內容的9張圖文,疑似表達對“今日頭條”的質疑。
據悉“今日頭條”是一款基于數據挖掘的推薦引擎產品,由張一鳴于2012年3月創建,并于同年8月發布第一個版本。據“今日頭條”訴鳳凰新聞客戶端侵犯名譽權糾紛案起訴書顯示,截至2016年10月,“今日頭條”應用產品累計安裝下載量已達5.8億,日活躍用戶超過6300萬。
鳳凰新聞客戶端的經營者北京天盈九州網絡技術有限公司是鳳凰網的主辦單位,是鳳凰衛視唯一授權經營鳳凰衛視節目的互聯網視頻直播及點播業務的公司,與鳳凰衛視一樣,鳳凰網的各類資訊在業界有著獨樹一幟的口碑和影響力,鳳凰新聞客戶端是鳳凰網的移動接入服務端口,亦具有較高的市場認知度。
正是由于糾紛雙方均是業界頗有影響力的應用產品,鳳凰新聞客戶端與“今日頭條”之間的糾紛可謂是鬧得沸沸揚揚。
互訴侵權
在“今日頭條”訴鳳凰新聞客戶端侵犯名譽權糾紛案中,“今日頭條”訴稱,鳳凰新聞客戶端官方微博于10月27日發布了“謝謝你讓人們感受精神鴉片,為禁毒事業做出貢獻”這樣針對性的負面圖文內容,惡意詆毀抹黑“今日頭條”,直接貶損“今日頭條”提供“精神鴉片”,導致大量微博用戶受到誤導跟帖轉發、評論,對“今日頭條”造成了極大的負面影響,致其名譽貶損、社會評價降低,侵犯了“今日頭條”的名譽權。
對此,鳳凰新聞客戶端在其于11月1日發表的公開聲明中表示,“今日頭條”在回避責任、不正視自己錯誤行為的同時,向法院起訴鳳凰新聞客戶端侵犯了其名譽權,是蓄意混淆視聽的惡意訴訟行為。
而在鳳凰新聞客戶端訴“今日頭條”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中,鳳凰新聞客戶端向海淀法院訴稱,當iOS設備的用戶通過百度搜索“鳳凰新聞下載”時,百度網站搜索結果排名第一的是來自“toutiao.com”的“今日頭條”客戶端軟件,并有快捷“下載”鍵引導用戶下載“今日頭條”。當安卓設備的用戶通過神馬搜索“鳳凰新聞下載安裝”時,神馬網站搜索結果排名第一的顯示圖標是鳳凰網的LOGO,但文字部分是“頭條新聞 每日頭條新聞資訊”,并有快捷“下載”鍵引導用戶下載,點擊下載后,出現的可供下載的應用為“今日頭條”。
鳳凰新聞客戶端認為,上述行為利用了其對相關網絡用戶的吸引力,分散了用戶對意圖搜索產品和服務的注意力,進而在極低的成本下誘導原本有意下載鳳凰新聞客戶端的用戶下載安裝“今日頭條”客戶端,被告利用鳳凰新聞客戶端已經取得的商譽和市場影響力“搭便車”,為自己謀取交易機會和市場占有率,嚴重違反了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條所規定的誠實信用基本原則,屬于典型的不正當競爭行為,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針對此案,記者聯系了“今日頭條”的相關工作人員,其表示暫不予以回應。
記者了解到,與鳳凰新聞客戶端之間的糾紛并不是“今日頭條”遭遇的第一場訴訟糾紛。2014年6月,搜狐網以侵犯著作權、不正當競爭為由將“今日頭條”訴至法院,而“今日頭條”以侵犯名譽權、構成商業詆毀為由將搜狐網訴至法院。此外,“今日頭條”還曾因內容侵權被廣州日報訴至海淀法院,但隨后雙方表示達成合作,廣州日報撤訴。
有業內人士表示,近年來,國內互聯網企業之間不正當競爭糾紛頻發,引起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流量劫持等詞匯正成為互聯網的常用詞匯,也成為許多企業的維權理由。而事實上,流量劫持只是一個描述性概念,并不是一個法律上的專業術語,沒有特定的規范性內涵。因此,在許多涉及流量劫持的案件中,都有待法院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和具體的案情來作出合理的判斷,對于本案來說,亦是如此。
目前,案件仍在審理之中,本報將持續關注后續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