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方的簽約是一次具有開拓性的交易,預示著中國林業植物新品種已從過去的培育階段轉向商業開發,通過自主知識產權向市場換取應有的市場價值,也代表著中國在林業植物新品種這一領域不同尋常的變化。”這是日前國家林業局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主任王煥良在參加園林園藝植物新品種保護與推廣研討會,并見證棕櫚生態股份城鎮發展有限公司(下稱棕櫚股份)茶花新品種商業開發授權簽約儀式時發表的感言,令在場的與會人員為之振奮。
盡管這樣的授權模式在當下已并不新鮮,但對于我國林業植物新品種的發展卻具有里程碑式的意義。近年來,以林業植物新品種為代表的我國植物新品種知識產權保護能力和創造水平不斷增強,植物新品種的申請量和授權量均大幅增長,已初步積累了一定數量和規模的植物新品種權,如何激發這些“沉睡”的寶藏,是我國植物新品種從創新成果中尋求市場效益的關鍵。
有關專家表示,植物新品種權作為知識產權的一項重要內容,已日益被國際社會廣泛關注,加強植物新品種的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能促使育種者不斷增加投入,持續推進育種創新,也是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重要基礎和保障。
商業培育漸成主流
據了解,此次授權給廣州棕科園藝開發有限公司的是棕櫚股份自主研發的四季茶花新品種10年內全球市場的商業開發權,授權金額為2900萬元,不僅授權價格創新高,雙方也在探索全新的合作模式。
“2900萬元的授權費并非一次性付清,而是每年按一定比例支付,保證了各方的利益,降低了市場風險。同時通過授權專業的代理公司進行商業開發,充分發揮他們在新優植物品種測試、市場維護、商業運作、市場維權等方面的優勢,逐步探索形成集研發、生產、銷售的產業鏈,為我們省去了很多后顧之憂,使我們能夠更加專注于新品種的研發和創新。”棕櫚股份董事長吳桂昌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表示。
巨大的創新成果產出量和市場需求正催生出林業植物新品種從研發、市場推廣到銷售的完整產業鏈。據國家林業局植物新品種保護辦公室發布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國家林業局累計受理林業植物品種權申請1788件,其中國內申請1481件,占總申請量的82.8%,國外申請307件,占總申請量的17.2%;共授權1003件,其中國內授權839件,占總授權量的83.6%,國外授權164件,占總授權量的16.4%。
“林業植物新品種申請和授權數量的變化在一定程度上代表著我國植物新品種的快速發展,林業植物新品種已開始從培育階段轉向運用階段,圍繞著商業目標所進行的新品種培育逐漸成為主流。”王煥良在接受中國知識產權報記者采訪時興奮地表示,我國林業植物新品種保護經過了20多年的發展,歷經了3個發展階段,育種者已從早期的對植物新品種概念的認知到主要用于公益性的新品種申請,發展到目前的主要用于商業目標進行的新品種開發,運用自主知識產權向市場獲得商業價值,用所獲利潤繼續研發和培育新品種的良性發展道路。
政策頻出迎來機遇
事實上,除了林業植物新品種之外,從全行業發展態勢來看,我國植物新品種保護正進入一個加速發展期,一系列政策的相繼出臺,為植物新品種保護營造了良好的政策環境。
去年12月發布的《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就提出了完善植物新品種、生物遺傳資源及其相關傳統知識、數據庫保護和國防知識產權等相關法律制度。于今年1月1日起實施的修訂后的種子法新增加了“植物新品種保護”,并在法律責任一章增加了侵犯植物新品種權的法律責任,提高了對違法行為的處罰標準和額度,加大了處罰力度。國家相繼出臺的一系列科技體制改革舉措,打通了科技創新與經濟社會發展通道,最大限度地激發了市場活力。與此同時,植物新品種保護條例修訂工作目前也正在有序推進,新修訂的植物品種保護條例將重點加大對原始創新的保護力度,并拓展育種者權利范圍,育種者不僅對繁殖材料擁有排他的權利,對收獲材料也賦予其相應的權利,以有效解決維權取證難的問題。
“加強植物新品種保護法制化,是落實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和創新驅動戰略的重大舉措,也是建設知識產權強國的重要保障。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出臺,體現了黨中央國務院對植物新品種保護的重視和支持,傳遞了國家鼓勵原始育種創新、加大對育種者權利保護的決心。”王煥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