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公司又輸掉了一起專利訴訟!
近日,蘋果公司被判侵犯了Acacia Research公司的蜂窩網絡專利的專利權,需向對方賠償2210萬美元。
作為智能手機市場上的佼佼者,蘋果公司每年都會遭遇大量專利侵權訴訟,訴訟發起者既有三星公司等直接競爭對手,也包括該案原告在內的非專利實施實體(NPE)。
如果說,蘋果公司與三星公司等直接競爭對手開展的專利訴訟是一場“難分勝負”的較量,那么,與NPE進行的專利訴訟則是一場“輸多贏少”的比拼。究其原因,NPE不直接從事生產制造,訴訟勝負對其帶來的影響是能否獲得賠償,而對蘋果公司而言,訴訟勝負將直接影響產品生產和銷售。
近年來,NPE逐漸從專利訴訟中嘗到了甜頭。數據顯示,在NPE的起訴對象中,50%以上都是高科技產業。因此,蘋果公司、三星公司、谷歌公司等創新型企業經常被NPE起訴專利侵權,并被索賠巨額賠償。
那么,國內手機廠商從該案中能獲得哪些啟示?筆者對該案的5件涉案專利進行了分析,其中法院判定未侵權的4件專利和構成侵權的1件專利的原專利權人都是諾基亞公司。由此可以看出,作為2G時代的“拓荒者”和3G時代的“引領者”,諾基亞公司在通信技術和標準演進過程中,積累了大量含金量較高的標準必要專利,使得后來者很難輕易繞過。因此,曾經的通信行業巨頭難挽頹勢退出手機市場時,國內手機廠商應時刻關注其專利資產的動向,并選擇合適時機,收購有價值的專利或通過授權獲得獨占許可。
近年來,華為公司、小米公司等國內手機廠商開始進軍海外市場,與此同時,其遇到的專利訴訟也越來越多,那么,國內手機廠商應如何應對專利訴訟?
筆者認為,為應對三星公司等直接競爭對手發起的專利訴訟,不管是自主研發還是收購,國內手機廠商應盡快積累一定數量的專利“武器”,構建一個“防御型”的專利保護體系;對于NPE發起的專利訴訟,國內手機廠商則應該制定有針對性地訴訟策略,并不斷完善自己的專利池。以該案原告為例,其在專利收購方面毫不吝嗇,比如,其曾以1.6億美元的高價收購了一家4G領域的網絡公司,以提升自身專利實力。NPE等非直接從事智能硬件生產制造的機構都在努力構建自己的專利池,華為公司、中興通訊等智能手機市場的直接參與者更應該不斷提升自己的專利實力。
在這方面,曾經“吃過虧”的小米公司已經意識到了專利的重要性。2014年,小米公司在印度市場遭遇愛立信公司發起的專利訴訟后,小米公司就加快了專利收購的步伐。2015年10月23日,小米公司收購了博通公司的31件無線通信專利。2016年2月4日,小米公司從美國芯片巨頭英特爾公司手中購買了332件美國專利。2016年6月1日,小米公司從微軟公司手中購買了1500件專利。
筆者認為,無論是為了應對直接競爭對手的專利訴訟,還是減少來自NPE的專利侵權“騷擾”,通過自主研發或收購,掌握一定數量的核心專利或標準必要專利,對致力于長期參與移動終端市場的國內手機廠商很有必要;否則,部分手機廠商雖然在我國市場大獲成功,但很難走出國門,而且在國內市場也未必能躲過競爭對手或產業鏈相關廠商發起的專利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