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知識產權與貿易體系關系發展的一個重要外因是技術變革,尤其是信息通信技術的變革及其全球化傳播。知識產權國際貿易充滿活力和多樣化的增長以及技術變革對知識產權體系的影響,對國家和國際政策與立法進程產生了影響。如G20成員中,加拿大和俄羅斯在知識產權執法法律框架方面有了較大的改善,包括網絡執法;日本加強了對商業秘密的保護;韓國修訂了專利法,使藥品專利許可更加符合相關規定。
在G20成員中,對貿易政策的完善還包含知識產權權利窮盡與平行進口的政策,包括藥品平行進口以及出版物平行進口機制在數字商品中的應用。同時還包括研究關于知識產權執法機制,特別是涉及侵犯專利權、假冒商標商品和盜版商品以及過境商品的邊境管理措施的適用范圍、影響以及應用程度;還有保護商業秘密的民事和刑事執法的問題。此外,還關注了知識產權司法保護、法院加速審理知識產權民事和刑事案件的項目、專門的知識產權法院的管轄范圍等問題。
G20成員近年來也更加注意仲裁與調解在知識產權糾紛解決中的作用以及競爭政策與知識產權執法之間的相互作用。對于數字環境中知識產權執法的重要性也是G20成員普遍關注的問題。還有對專利、商業秘密、商標、原產地地理標志和版權、傳統知識以及遺傳資源等在新形勢下的保護問題也日益引起高度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