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該辦法針對高等學校及其教學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和學生,涵蓋剽竊、抄襲他人學術成果,篡改他人研究成果,偽造科研數據、資料、文獻、注釋等7種當前最為突出和集中的學術不端行為類型。辦法規定,高等學校教學科研人員、管理人員、學生在科研活動中應當遵循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和嚴謹認真的治學態度,恪守學術誠信,遵循學術準則,尊重和保護他人知識產權等合法權益。高等學校應當利用信息技術等手段,建立對學術成果、學位論文所涉及內容的知識產權查詢制度,健全學術規范監督機制。
寧波市知識產權協會辦公地址:浙江省寧波市高新區甬江大道2660號,寧波新材料創新中心東區5幢34號二層 204-205室 電話:0574-87164288
TCP/IP備案號:浙ICP備15008181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