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星方面在訴訟書中表示,華為的Mate 8、榮耀等手機和平板電腦使用了三星的“用于在移動通信系統中發送和接收隨機化小區間干擾的控制信息的方法和裝置”、“記錄活動圖像數據的方法和數碼照相機”等6件專利的專利權。除了華為,三星還將銷售華為產品的企業北京亨通達百貨有限公司一并告上法院,同樣索賠8050萬元。
對該訴訟,華為方面相關負責人在接受北京商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們目前沒有收到相關訴狀,將會在充分了解情況后進行恰當的應訴。在雙方存在知識產權爭議的情況下,司法裁決是有效解決分歧的途徑之一”。
在業內專家看來,三星此番起訴更多的是為應對華為的起訴, 創造雙方平等協商條件。早在今年5月25日,華為在美國和中國同時提起對三星公司的知識產權訴訟,要求三星公司就其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對華為進行賠償。并于本月早些時候,在深圳中院和泉州中院對三星提起訴訟,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權行為,惠州三星、天津三星和三星投資公司連帶賠償8000萬元,惠州三星、天津三星、三星投資公司連帶承擔華為終端公司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50萬元整,共計8050萬元,與此次三星索賠金額相同。(記者 陳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