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一首“紫色的雨”聞名世界的美國流行歌手普林斯·羅杰斯·內爾森(Prince),近日在明尼蘇達州派斯里園宅邸辭世,享年57歲。對于很多樂迷來說,普林斯是一位殿堂級的傳奇音樂偶像,在上世紀流行音樂時代,普林斯被尊稱為“王子”“明尼阿波利斯之聲”,獲得數次大獎并先后在2004年入選美國搖滾名人堂,在2006年入選英國音樂名人堂。盡管他的作品膾炙人口,卻難以在網絡上免費下載。不必稀奇,這位以多才多藝且多產而聞名的“王子”普林斯,可以說是近些年來版權保護意識最強的先驅音樂人。
對自己作品版權極為重視的他,一直在呼吁禁止盜版音樂作品在網絡上傳播,甚至因此與曾經的老東家華納兄弟唱片公司對簿公堂。歷經長達25年的訴訟馬拉松,普林斯終于贏回了自己的音樂著作權和相關的法律權利。
一直以來,對音樂版權的控制是娛樂產業的重要收益來源之一,如果藝術家想要與唱片公司簽訂合同的話,就不得不將幾乎所有版權收益及相關權益讓給唱片公司。這種“不平等條約”是長期以來制約著音樂人從作品中獲益的枷鎖。在普林斯看來,藝術家們需要積極維護自己的權利,不能被商業集團壓榨。很多人聽取了他的建議,比如,流行音樂天后泰勒·斯威夫特給蘋果公司寫信要求收回其大熱專輯“1989”,理由是蘋果音樂在新音樂流媒體服務最初試用的3個月內不向藝術家付費。阿黛爾、大衛·伯恩等也都因Spotify的收入模式對藝術家不公平而拒絕Spotify使用其音樂。這些舉動喚醒了音樂創作者們的權利意識,也讓全社會開始重視音樂作品著作權問題,更加重視著作權的價值。從這個角度來說,普林斯是音樂界當之無愧的守護版權的“王子”。正是在他的帶領鼓勵下,許多音樂人開始站出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除幾十年如一日地為音樂作品著作權鼓與呼外,普林斯還十分重視對自身品牌價值的開發利用。就在其去世的前幾日,普林斯的管理公司向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提交了Prince(普林斯)商標注冊申請。該商標申請涉及服裝商品,包括“以知名音樂人、錄音與表演藝術家普林斯的圖像、設計、歌詞、名字等為特色”的浴衣、沙灘服、家居服和泳衣,還涉及現場音樂表演性質的娛樂服務。從這點可以看出,普林斯的知識產權意識已經不僅僅局限于音樂世界,他不僅是一個優秀的音樂人,也是一個真正的知識產權斗士。
能身先士卒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利用偶像身份的號召力來引領藝術家反抗苛刻的音樂工廠,他的努力,推動著社會各界知識產權意識的不斷進步。雖然隨著時代的發展,版權保護也在逐步前行,但是仍然存在著即使是普林斯這樣的巨星也覺得棘手的問題。雖然普林斯已不在人世,其留下的精神遺產將永恒流傳。(實習記者 楊 揚)
(編輯:劉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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