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如下:
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專利保護制度
我國專利制度建立以來,行政執法制度不斷完善,體系不斷健全,能力不斷加強,創新主體對專利行政保護的滿意度持續提升。“十二五”時期,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共查處專利侵權假冒案件8.7萬件,是“十一五”時期的近10倍。實踐證明,專利行政保護在有效維護社會公眾合法權益,營造促進創新發展的法治環境和市場環境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
專利行政保護制度是我國專利制度發展的歷史選擇
專利行政保護制度的建立是人民意志的體現。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建立專利制度。上世紀80年代,《專利法》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前,先后修改達24次之多。國務院、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專利權保護范圍、授權標準、確權機制、侵權判定、損害賠償等內容進行了反復研究和討論。特別對專利侵權糾紛的處理問題明確作出規定,“對未經專利權人許可,實施其專利的侵權行為,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專利管理機關進行處理,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可以說,建立專利行政保護制度是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結果,是人民意志的充分體現。
專利行政保護制度是適應國情的道路選擇。201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專利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再次明確指出,要充分認識專利行政執法在我國專利保護中的重要地位和特殊作用。我國已經成為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但就專利制度的發展完善而言,必須充分考慮國家整體創新發展水平仍然不高的現實情況,以及中小微企業多、個人發明占比高、市場主體訴訟意識不強、專業化法律服務缺乏等階段性問題。自2008年以來,國家知識產權局組織開展了專利調查,每年抽取4萬件專利以及約1.5萬個專利權人進行調查。調查發現,約有36%的企業遭遇過專利侵權,其中約60%的企業不愿進行專利訴訟,而超過五成的專利權人希望專利行政管理部門主動執法,查處侵權行為。不斷完善經實踐檢驗符合我國國情的專利保護體系,必須適應我國的發展階段、社會現實和法律文化傳統,在不斷改進司法保護的同時,不斷加強便捷度高、可及性強的專利行政保護制度建設。
專利行政保護制度是對現代專利制度的完善發展。縱觀我國專利制度發展史,是一個從被動移植到主動創制的制度演進史,一個從“逼我所用”到“為我所用”的法律變遷史。不斷進行制度創新、為我所用,是我國專利制度建立和發展的精神實質。一方面,要放眼世界,不斷建立完善高標準、符合國際通行規則的專利制度。美國近年來通過了知識產權執法組織協調法案,加大了“337調查”等行政執法和邊境執法力度。日本、德國更是動用警察力量對嚴重侵犯知識產權的行為予以處理。各國出現了強化知識產權行政刑事執法的潮流。另一方面,也要立足國情,按照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制度建設要求,不斷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專利制度,持續提高專利制度的可及性,鞏固和健全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優勢互補的保護機制,為廣大權利人提供程序簡單、便捷高效、成本低廉、公平公正的公共產品,力爭把發明人最大程度地從成本高昂、繁瑣復雜的法律程序中解脫出來,讓他們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發明創造、提高創新能力、促進科學技術進步中去。
嚴格專利行政保護是護航創新驅動發展的必然選擇
嚴格專利行政保護是維護創新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手段。專利制度的本質在于,通過技術信息的公開換取合法壟斷權。保護好每個創新主體的合法權益,是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的必要條件。專利權人申請專利權并繳納有關費用,其目的是以信息公開來獲得國家公權力對專利權的保護。保護依法審批授予的專利權,必須綜合運用民事、行政和刑事手段,讓侵權違法者既要承擔合適的民事責任,也要承擔必要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司法部門、行政部門都應當依法正確履行職責,不斷加大司法審判和行政執法力度,為專利權人解決侵權糾紛提供有效途徑。
嚴格專利行政保護是促進新技術新業態發展的迫切需要。面對新技術新業態發展,傳統專利保護方式面臨著巨大挑戰。隨著大數據、云計算等新技術和“互聯網+”等新業態的不斷發展,以及互聯網所具有的信息公開、傳播速度快、傳輸無國界等特點,使得專利侵權案件日益呈現出復雜程度高、維權難度大等特點,給權利人按照普通民事訴訟程序維權造成了較大困難。加大專利侵權處理協調聯動、及時解決電子商務等新技術領域專利侵權,必須在繼續堅持嚴格司法的前提下,進一步充分發揮行政部門主動作為的作用,創新專利行政執法方式手段,完善知識產權領域的治理體系,護航新經濟健康快速發展。
嚴格專利行政保護是營造良好創新環境的必然要求。維護有利于激勵創新的市場環境、法治環境和文化環境,是政府的重要職責。在調查取證不能、發現侵權人不能、制止侵權行為繼續不能、畏懼訴訟程序繁瑣、預期獲賠數額低于訴訟成本、執行難(贏了官司賠了錢)以及大規模群體性侵權等情形下,都會出現司法救濟“失靈”的現象。在此情況下,如果沒有行政權的介入,專利權人可以說完全暴露在他人侵害之下而毫無還手之力。加強專利行政保護,是保障專利制度有效運行、維護公平有序創新環境的基本需要,專利行政管理部門責無旁貸。必須全面提升專利行政執法效能,不斷凈化市場環境,更好地激勵創新創造持續涌現,推動創新成果不斷向現實生產力轉化。
加強專利行政執法是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的重要方面
加強專利行政執法,不斷強化履職盡責能力。要按照《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要求,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兩條途徑優勢互補、有機銜接的知識產權保護模式,充分發揮行政保護快捷性、主動性、便利性的優勢,實現與司法保護所具有的權威性、被動性、終局性特點的相互補充,推動專利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的無縫對接。要提高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在證據采信認定、法律適用標準等方面的一致性,在確定執法原則、行政執法監督等方面發揮司法保護作用,在查處案件等方面發揮行政保護主渠道作用,履行政府主辦角色。要積極推進知識產權綜合執法改革,提高執法效能,為建設中國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識產權強國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加強法制保障,不斷提升專利行政執法效能。積極推動專利法修改,加大對群體侵權、重復侵權等故意侵權行為的查處力度。強化專利行政執法手段,明確行政調解協議效力,著力解決廣大創新主體遇到的專利保護“成本高、效果差”問題。進一步規范專利行政執法手段與程序,完善執法辦案規范,健全執法管理監督制度,建立專利行政執法案件督辦制度和考核評價制度,堅持執法為民,堅決消除權力設租尋租空間,依法切實維護好廣大創新主體、市場主體與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建設一支能力強、作風硬、敢辦案、善辦案的高效一流的專利執法隊伍,確保執法力量適應創新主體與市場主體的需要。
對接服務新經濟發展,不斷加強執法維權機制建設。不斷優化專利行政保護工作機制,加強快速維權與維權援助體系建設,加快建設一批產業、行業知識產權快速維權中心,探索建立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新機制,形成縱向聯動、橫向協調、線上監管與線下打擊有效銜接的知識產權執法維權工作體系,有效保障“互聯網+”創新創業環境。重點圍繞“一帶一路”、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等重大部署,建設區域性知識產權執法協作調度中心,加強跨地區執法人員與案件的調度工作。
積極響應創新主體需要,不斷提高專利行政執法水平。主動適應市場主體、創新主體客觀需求,深入開展專利執法維權專項行動,集中查處侵犯專利權的大案要案,加大辦案力度和規模。加強互聯網政務信息數據服務平臺和便民服務平臺建設,進一步拓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與舉報投訴熱線服務渠道,使其成為各界群眾、廣大企業與知識產權權利人尋求支持和監督建言的重要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