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參議院引入《管轄公平與不統一性消除法案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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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13:48:10
美國參議院引入新法案,對專利訴訟法院的選擇提出了限制,比如不考慮遠程辦公人員、要求被告在相關地區具有實際場所等。
參議員杰夫.弗雷克(Jeff Flake)提出了該法案,聯名支持人還有參議員科里.加德納(Cory Gardner)和麥克.李(Mike Lee)。法案為原告選擇專利侵權訴訟管轄地提出了新要求,比如“主要為了管轄而設立”的場所不能算數等。
該法案名為《地域管轄公平與不統一性消除法案2016》,修改的是《美國法典》第28編規定專利訴訟管轄權的部分,規定專利訴訟必須在當事人注冊地或具有實際場所且與爭議技術的開發或侵權有關的地區法院提出。
具體而言,該法案刪除了“專利侵權民事訴訟可在被告居住地或被告實施侵權行為并且具有常規營業場所的司法地區提出,”取而代之的是一系列的限制,強調原告或者被告必須要有實際場所。
法案多次強調實際場所要求,以至于如果與某一法院的唯一聯系是遠程工作人員的話,該法院就不具有管轄權。
法案也規定,當事人可以選擇在法案其他規定沒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法案還限制提出強制發布命令動議,也即請求上一級的法院向地區法院發布命令,要求地區法院對那些可能會產生“不可彌補的臨時損害”的案件發出命令。
計算機和通信產業協會(CCIA)的首席執行官艾德.布萊克( Ed Black)稱贊該法案,說該法案會對“專利流氓”進行必要的打擊。CCIA稱,其成員公司,如亞馬遜、谷歌、Netflix、eBay以及三星電子等,以及很多其他批評現有專利系統的評論家都將目光瞄向了德克薩斯州東區地區法院,該法院在過去一年承接了大量的專利案件。
“在美國,濫用專利系統不幸的成為了一門大生意,這門生意的總部就是德克薩斯州東區地區法院。現在幾乎一半的專利流氓案件都在德克薩斯州的兩個小鎮提出,這個法案不能終結所有的濫用行為,但是改變管轄規則就可以改變環境,希望也能改變這些虛假專利訴訟的經濟效益”。
該法案目前已經被提交至參議院司法委員會。(編譯自law36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