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知識產權信息煥發蓬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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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31 13:40:01
《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中,強調要加強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意義十分重大。當前,我國正處于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產業結構轉型升級的重要時期,作為《意見》的重要內容之一,加強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將有助于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為我國經濟發展作出更大的貢獻。
在筆者看來,此次《意見》提出加強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原因如下:第一,我國當前在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方面仍存在短板,以往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程度不足,一些知識產權相關文獻、信息無法獲取的情況應該改變,做好這項工作,將加快我國創新型國家建設步伐;第二,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對于我國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建立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提高我國國際競爭力和綜合國力具有重要作用,特別是當下,以專利信息、商標信息、著作權信息、商業秘密信息等具體形式表現的知識產權信息是我國企業、研究機構從事研發活動的重要信息源,還可以助力我國科技創新與知識傳播;第三,建立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是我國實現知識產權信息化、建設信息化社會的必由之路,在大數據、云計算時代,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將對我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等方面帶來諸多益處,而專利數據信息資源則是企業、研究機構等主體進行專利信息管理、實施專利戰略的基本載體和對象,企業、研究機構通過進行專利信息管理、實施專利戰略,可以有效地指導技術創新活動,防范法律風險,贏得市場競爭優勢。
在知識產權創造,尤其是專利研發方面,企業、研究機構和發明創造者個人從事發明創造和科技創新活動,離不開充分地檢索和利用專利情報、文獻和信息,專利數據信息資源的開放共享能夠為立項、研究開發活動提供直接的情報信息源,從而便于指導技術創新活動。就知識產權運用而言,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共享便于企業、研究機構等知識產權主體及時掌握相關信息,促成知識產權交易和價值的實現,實現知識產權的保值增值。就知識產權保護而言,充分占有相關知識產權信息有助于及時發現和制止侵權行為。就知識產權管理而言,知識產權信息管理本身即屬于知識產權管理的重要內容,知識產權信息的有效披露對提升企業、研究機構和產業的知識產權管理水平大有益處。因此,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對我國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保護和管理等方面有重要作用,有利于我國深入實施國家知識產權戰略、加快知識產權強國建設。
在新形勢下,加強知識產權信息特別是專利信息的開放利用,就要推進專利數據信息資源開放共享,增強大數據運用能力。建立財政資助項目形成的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加快落實上市企業知識產權信息披露制度。規范知識產權信息采集程序和內容。完善知識產權許可的信息備案和公告制度。加快建設互聯互通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專利、商標、著作權、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植物新品種、地理標志等基礎信息免費或低成本開放。依法及時公開專利審查過程信息。增加知識產權信息服務網點,完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網絡。
具體而言,筆者認為我國應從以下幾點著手,采取相應措施,提高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水平。
首先,完善知識產權信息公開制度建設。當前,我國正深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而知識產權信息應屬于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國政府掌握的知識產權信息公開程度并不高。今后,需要大力推進政府知識產權信息公開,以使其能夠為我國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提供基礎保障。
其次,建立、完善國家與地方層面的知識產權信息公共服務與交流平臺。在這一點上,有國外的先進經驗可資借鑒。比如,韓國政府對專利信息化服務提供了財政支持和政策指導,其“數據庫振興基金”專門用于資助韓國數據庫的加工和生產。在專利方面,我國應當立足于國家專利數據中心的基礎數據資源,建立和完善國家專利信息公共服務與交流平臺。
最后,調動行業協會等機構在知識產權信息開放利用方面的積極性。在這方面,國外也有可以借鑒的經驗。如日本專利律師協會建立了“中國知識產權制度文獻數據庫”,在主頁上刊登中國從事專利代理業務的人物資料,并提供其他相關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于企業海外市場競爭的需要。(知識產權報 作者 馮曉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