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英國模式為例,英國對設計保護有5種形式:第一是工業產權中的外觀設計權,保護期限為25年,要求每5年續展一次;第二是商標權,該權利可無限期多次續展,立體商標也受保護;第三是反不正當競爭;第四是著作權,保護期限為權利人有生之年加死亡后70年,但保護的產品不能是工業產品,必須是文化產品;第五是工業版權,在美術作品創意付諸工業時,如注冊外觀設計權可獲得25年保護,此時,著作權的保護期限也是25年;如果未注冊外觀設計就進入工業領域,只可享受工業版權為期15年的保護。在英國,工業產權和著作權保護不能重疊。澳大利亞、新西蘭、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也采用英國的這種保護模式。
法國對保護設計的條件要求較為寬松,外觀設計保護長達50年。另外,著作權和工業產權可以同時保護設計成果,注冊了外觀設計不影響著作權保護,外觀設計權終止后,依然可以受到著作權的保護。
美國主要采取外觀設計權和版權保護設計的。采用外觀設計保護,期限為14年,且條件非常嚴格,要進行實質審查;構成美術作品、工藝美術品、藝術復制品的可以用版權保護,期限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70年,條件也同樣非常嚴格,要求產品中的藝術成份可以分離出來成為一個單獨的藝術品,才能夠用版權來保護。同時,一旦選擇外觀設計保護,就不能獲得版權保護,兩者不能兼有。(知識產權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