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后的《指南》包括正文與執法文書表格部分。相比于原版本,《指南》增設“展會及電子商務領域專利侵權糾紛處理”一章;在梳理現有執法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重新編寫了“執法管理”一章;將原來單獨印發的《專利行政執法文書表格》以附件形式納入,并與正文相關表述一一對應;對涉及調處專利侵權糾紛、查處假冒專利行為和調解其他專利糾紛等法定職能的前四章相關內容進行調整完善,使其更符合有關法律規定的精神,更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指南》在總結全系統執法實踐的基礎上,進一步細化了專利行政執法辦案的各項要求,更加突出了行政執法簡便、快捷的優勢。
《指南》修訂工作得到了局領導的高度重視,在全國知識產權局局長會議和局黨組擴大會議上均被列為重點工作之一。《指南》修訂工作是對全國知識產權系統多年執法工作實踐經驗的提煉與總結,也是國家知識產權局加強專利行政執法制度建設、實施嚴格的專利行政保護的重要舉措,有利于進一步增強全系統執法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與協調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