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亞經濟聯盟發布對中國鋁輪轂反傾銷日落復審終裁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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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 10:36:35
2024 年 10 月 16 日,歐亞經濟委員會內部市場保護司發布對原產于中國的鋁合金輪轂反傾銷第一次日落復審終裁披露(參見第2024/420/AD24R1 號公告),裁定若終止現行反傾銷措施,涉案產品的傾銷以及該傾銷對歐亞經濟聯盟造成的實質性損害將繼續或再度發生,因此,建議將 2019 年 3 月 26 日第43 號決議確定的33.69%反傾銷稅的有效期延長五年。涉案產品為最大載荷1150 千克、直徑介于 13(含)~20 英寸(含)、中心孔徑不超過131 毫米的鋁合金輪轂,涉及歐亞經濟聯盟稅號 8708 70 5001 和8708 70 5009 項下的產品。利益相關方應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含)前提交案件評述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