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海外知識產權糾紛應對典型案例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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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2 10:25:00
案例四:因“企”施策——專利糾紛應對案
關鍵詞:專利、和解、專利無效申請、應對策略
(一)案情摘要
原告EP FAMILY CORP(以下簡稱“EP”)是美國加利福尼亞州的企業。EP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向美國加州中區聯邦地區法院提起訴訟。EP公司在本次訴訟中主張擁有一款“桌面”產品的美國外觀專利權,并指控寧波某電器科技有限公司、寧波某商貿有限公司、某特(香港)有限公司(寧波某集團香港子公司)等甬企非法使用原告的外觀設計,通過各種在線零售網站銷售和許諾銷售未經授權的侵權產品。
寧波分中心監測到案件后,立即對案件的大量證據材料進行整理、翻譯、梳理,分析原告過往案件情況,同時第一時間聯系中國旅美科技協會大紐約分會并組織人員了解案件情況。隨后邀請涉案企業的知識產權負責人參加了多場海外知識產權糾紛專家應對指導會并出具糾紛應對指導意見書。
(二)案件處理結果
寧波某電器科技有限公司權衡利弊后,與原告進行了和解,和解金最終降低了50%;某特(香港)有限公司由于對該產品后續銷售的意愿較低,承諾今后不再銷售此類產品,與原告進行多輪談判,最終獲得許可和解,售賣完剩余庫存;寧波某商貿有限公司認為原告的專利并不是很穩定,有無效的可能性,該公司結合自身業務情況,向美國專利審查與上訴委員會提出專利無效申請。
(三)典型意義
本案涉及中國企業向美國出口產品時面臨的專利侵權糾紛,近年來,類似的海外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案件層出不窮,此案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可為其他類似案件提供正面處理思路,具體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排摸潛在知識產權侵權風險。中國企業向海外國家或地區出口產品之前,需要事先調查該領域的主要競爭對手的知識產權布局,排查潛在的侵權風險和侵權對象,提前采取應對策略。發現存在知識產權侵權風險時,應當主動采取規避設計、技術合作、獲得許可、請求專利無效等措施來消除侵權隱患。
2.制定多樣化的應對策略。在應對涉美知識產權訴訟過程中,根據每個當事人的實際業務情況、利益訴求各不相同,要制定不同的應對策略,如果所涉及的侵權產品業務占其營收比例不大,想盡早從該訴訟泥潭脫離出來,或今后可以不再售賣該專利產品,可選擇和解談判;如果相關專利產品是其主營產品,涉及企業生死存亡,應該積極檢索相關專利和現有技術,提起專利無效,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