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土耳其商標撤銷程序新變化
土耳其專利局(TÜRKPATENT)宣布了一項重大的改革,即從2024年1月10日起,商標未使用撤銷請求將由行政程序處理,而不再由法院程序處理。此次修改將促使土耳其不使用撤銷程序變得更為快速且成本更低。對于過去5年內未積極使用的商標所有者而言,建議提早做好使用準備。
商標未使用撤銷請求是指當一個商標注冊后,在一定期限內沒有被實際使用或合理使用的情況下,任何人可以向土耳其專利局提出請求,要求撤銷該商標的注冊。根據土耳其商標法,商標注冊后,5年內必須使用,否則該商標可能會被撤銷。(在撤銷行動開始前3個月使用該商標將不予受理。)
在改革之前,商標未使用撤銷請求是由法院程序處理的,這意味著請求人和商標持有人需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爭議,這可能會耗費大量的時間和金錢。而在改革之后,商標未使用撤銷請求將由土耳其專利局的行政程序處理,這意味著請求人和商標持有人可以直接向土耳其專利局提交證據和論據,由土耳其專利局作出決定,這可能會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
這項改革對于土耳其的商標持有人和請求人來說,無疑是一個重要的變化,也是一個新的挑戰。他們需要及時了解和適應新的商標撤銷程序,以保護自己的商標權益。同時,他們也需要注意,這項改革并不影響其他類型的商標撤銷請求,例如基于優先權、混淆或惡意注冊的商標撤銷請求,這些請求仍然由法院程序處理。(編譯自Managingip官網)
(二)歐專局將于2024 年4月1日起上調官費
根據2023年12月14日歐洲專利組織行政理事會關于修改《歐洲專利公約實施細則》和《關于費用的實施細則》的決定,自2024年4月1日起,歐專局將提高其官費收費標準。從官費調整的增幅來看,第三年和第四年的維持費官費增幅較大(約上漲30%),具體官費上調信息詳見下表。(編譯自EPO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