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配合協會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勝利召開,總結第三屆法律維權中心工作和制定第四屆工作計劃,3月22日上午在協會秘書處會議室召開了本屆最后一次中心年度工作會議。參加本次工作會議的中心成員單位共11家律師事務所。會議由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楊勇斌主持。
一、會議主要內容:
1、由中心主任胡維朗簡要作第三屆維權中心工作匯總及新一屆工作思路
胡維朗主任在會議中指出:中心從2007年成立以來,經過10多年的發展,在發起人及前三任主任的推動下,配合協會的主線工作,制定了健全中心服務職能、章程、工作流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本屆中心成員在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方面,尤其在為企業會員的知識產權法律宣傳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中心每年派專家協助協會開展“會員走訪月”活動,深入企業現場解決企業的知識產權問題和糾紛,幫助企業做好風險控制,解答法律問題。
關于下一屆的設想,胡維朗主任提出要更多的關注非訴訟業務,如合同糾紛、版權專利等技術服務,總結典型案例論文進行交流分享;成員單位要加強與協會和中心的互動聯系,多多舉辦分享類活動,提高知識產權領域的服務質量與能力。胡主任在報告中強調要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胸懷大局,做好積累總結,每一位個體都是代表著中心團隊幫會員企業解決問題,提高中心的整體形象和影響力。
2、會議對第三屆中心成員組成作相應調整。將原先的19位中心成員調整為18名,副主任由原先的4位增加到6位。
3、推薦中心新一屆主任一名,副主任六名,成員11名。
4、楊勇斌秘書長代表協會對中心工作進行了客觀的總結,并提出意見和建議。
楊秘書長對胡維朗主任的工作總結和今后設想是充分肯定的。過去五年來,中心在胡主任和大家共同努力下,為協會的工作和廣大會員企業服務等做了大量工作,工作作風務實、專業水平不斷提高、機構素質逐步提升、服務更精準、方向更明確、思路更清晰、團隊更精銳,相信今后的潛力會更大,同時對中心今后的工作提出了三點意見和建議:
1、由于中心各成員單位的服務能力和專業水平的差異,以及規模大小的不同,在為協會服務中,存在著服務的不均衡性,有的律師事務所在配合協會的工作中,沒有發揮應有的作用,建議善于推廣自己,加強與協會與中心的溝通聯系,積極參與各類活動,相互間多了解、多走動、配合協會工作。
2、中心因不斷的吸納優秀律師事務所進入中心團隊,不斷提升專業水平和服務能力,努力提高事務所的社會知名度和影響力,營造良好的合作關系和團隊合作精神,發揚奉獻精神,以博大的胸懷打造出一支出色優秀的團隊,服務廣大民營企業。
3、大家應積極參與協會的各類活動和中心組織的各類活動,認真履行協會制定的工作流程章程規定,積極出謀劃策,為協會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擴大信息量和服務量。為協會的發展和民營企業知識產權保護領域的發展保駕護航。
5、中心成員提出相關意見與建議
1、增加成員之間的溝通交流,建立微信群增加互動,平臺和中心多舉辦一些諸如典型案例分享講座等相關活動論壇,使平臺有序運轉。
2、互助互推:根據律師不同的專業特長,發揮團體力量,互相推薦,滿足會員的不同需求。也可把成員各自的資源推薦企業加入協會大家庭。
3、協會繼續加強與法院的聯系,打通相關渠道,打造特色專業性協會。
總之,中心和協會是一個大的平臺,為中心成員和企業提供了一個非常好的對外交流的平臺,通過活動也讓大家結識了長三角的專業人士和很多企業家。2018年,將各自發揮好資源與作用,更加深入與協會走在一起。
二、討論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的籌備工作與中心工作任務。
第四屆會員代表大會的工作,中心應發揮積極的作用,主要包括:
1、相關會員企業和優秀民營企業的邀請,將名單報給秘書處匯總;
2、歡迎中心成員單位擔任大會的協辦單位、贊助單位;
3、大會設立法律維權中心的專項咨詢服務臺,為在會的企業做好咨詢服務工作;
4、為了增加大會現場的氛圍,歡迎大家以易拉寶的宣傳方式做好自身的宣傳工作;
5、中心各項工作應在大會組委會的統一領導下加以實施。
三、對本次會議的決議表示充分的贊同,歡迎并支持胡維朗連任中心主任一職,協會將一如既往地支持中心的各項工作。
三、會議決議:
1、表決通過第四屆知識產權法律維權中心主任候選人胡維朗;
2、表決通過第四屆知識產權法律維權中心副主任理事候選人名單;
3、表決通過第三屆中心工作總結報告和第四屆中心工作的發展規劃。
| 第四屆寧波市知識產權保護協會法律維權中心成員名單 |
| 序號 |
聯系人 |
公司名稱 |
會籍 |
職位 |
| 1 |
胡維朗 |
浙江三港律師事務所 所長 |
副會長 |
主任 |
| 2 |
黃 妙 |
北京大成(寧波)律師事務所 主任 |
理事 |
副主任 |
| 3 |
袁忠衛 |
北京盈科(寧波)律師事務所 主任 |
理事 |
副主任 |
| 4 |
呂甲木 |
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
理事 |
副主任 |
| 5 |
徐平華 |
北京盈科(寧波)律師事務所 律師 |
理事 |
副主任 |
| 6 |
錢 航 |
北京盈科(杭州)律師事務所 |
理事 |
副主任 |
| 7 |
陳文澤 |
浙江文天律師事務所 |
理事 |
副主任 |
| 8 |
郜 煒 |
浙江導司律師事務所 律師 |
會員 |
成員 |
| 9 |
孔夏琳 |
浙江導司律師事務所 律師 |
會員 |
成員 |
| 10 |
常軍帥 |
北京大成(寧波)律師事務所 律師 |
會員 |
成員 |
| 11 |
黃海波 |
浙江三港律師事務所 |
會員 |
成員 |
| 12 |
王忠詳 |
北京煒衡(寧波)律師事務所(陳建榮) |
會員 |
成員 |
| 13 |
葉燕燕 |
北京煒衡(寧波)律師事務所 |
會員 |
成員 |
| 14 |
張朝惠 |
浙江紅邦律師事務所 律師 |
會員 |
成員 |
| 15 |
錢駕浩 |
浙江紅邦律師事務所 律師 |
會員 |
成員 |
| 16 |
樂柯南 |
浙江海泰律師事務所律師 |
會員 |
成員 |
| 17 |
舒葛軍 |
浙江合創律師事務所 |
會員 |
成員 |
| 18 |
周世興 |
浙江德恒律師事務所 |
會員 |
成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