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會于年后向市民政局申報的“社會組織集群基地示范建設項目”正式獲批,被列為社會組織規范化建設項目,編號B14。
日前,市民政局下發《關于公布2014年市本級社會組織發展專項資金支持社會組織發展項目立項名單的通知》(甬民發[2014]75號),公布了2014年市本級社會組織專項資金支持社會組織發展的35個項目。
《通知》要求各立項單位按照項目執行要求,進一步細化項目實施方案,高標準、嚴要求規范項目實施,嚴格項目執行進度和資金管理,確保項目實施效果。《通知》還要求所有項目必須于年底前執行完畢,并在規定期限內報送中期報告和末期報告。項目執行完畢后,市民政局將對項目進行專項審計和績效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