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在技術創新成果運用及專利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各位專家代表,上午好!
首先感謝江蘇省知識產權保護協會精心安排此次論壇活動。今天我想圍繞這個問題,結合我們在幾年來的工作體會,談談企業在技術創新成果運用及專利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供大家討論。
一、創新思維活躍,運用水平有待提高。
在國家大力實施知識產權戰略和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地方政府對企業的扶持政策力度不斷加大,政府引導和市場激烈競爭的雙重影響下,企業越來越重視科技創新和技術研發。2012年,寧波市專利申請量為73647件,授權量為59175件。其中企業專利占有量占到了七成以上,足以體現民營企業近幾年在專利增量上的作用和貢獻。但專利運用能力并沒有隨著專利數量的增長而增強,主要問題表現在:
1、管理體系不健全。企業的決策層對技術創新成果缺乏科學的定位,很少有企業對知識產權制定中長期的規劃,沒有一個可行的戰略目標,對現有技術專利不作全面的分析。好多中小企業出于不同的需求盲目進行專利申請和運用一些優秀的技術研發成果,申請授權后反而得不到有效保護。
2、專利運用能力低下。企業往往有一個誤區,認為自行研發就是自主知識產權,對于適用于企業的技術專利的信息不暢,不善引進,思路狹窄,不認為是自主知識產權。幾年來,協會在推行科技成果轉化上做了些工作,引進國內外的先進專利,幫助企業轉化,對于這一省時省成本的途徑,缺乏運作經驗。另外,對于專利池的應用,更是一無所知。
3、人才欠缺,專業水平不夠。目前企業普遍缺乏專業的專利工作人才,對知識產權的創造、運用、管理和保護缺乏實戰經驗。好多中小企業雖已設立知識產權部門,但專業人員資格培訓和上崗制度沒有跟上,也不規范,由分管經理或辦公室代管的現象比較突出。
4、技術轉化運用水平低下。一個技術成果,要轉化為產品,成為商品,投放市場是一個復雜的過程,需要有強有力的轉化團隊才能實現,這就涉及到人才、技術、管理和市場等一系列的問題。
5、企業在轉型和研發進程中,對技術的防止侵權的檢索和分析、對競爭對手的技術跟蹤、以及企業技術創新體系的建設,需要大量的知識產權信息服務和管理服務,這些服務都是企業轉型過程中必不可少的專業課題。
二、企業專利申請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1、專利技術的公開和使用。
獲得專利權利需要一定的期限,很多企業在技術研發完成之后,一邊申請專利一邊就急切投產,專利還沒公告,產品就開始投放市場,或者在企業網站、宣傳品、展會上出現。有些被同行很快地獲取采用,被蓄意或者惡意鉆了空子,搶先申請,研發企業還很難得到救濟,使得新技術、新產品的市場競爭優勢很快喪失,甚至出現倒吃官司的現象。
2、專利代理機構的選擇和定位。
企業在委托代理機構時對其咨詢了解不夠全面,一味追求價位,沒有認真評估代理公司的專業特長和服務能力。缺乏對代理人專業特長和執業經驗的了解和考察。對代理機構和代理人的盲目選擇,嚴重影響取得專利的質量和權利穩定性。另一方面,代理公司往往根據企業的要求開展被動的單項服務,缺少主動地對申請專利的整體分析、策劃和權利布局。以盡快獲得專利權為目的的代理申請行為,與企業申請專利以保護技術競爭力的動機相背。
3、欠缺對申請專利的分析和整體策劃。
“專利地圖”的應用,企業很陌生,大部分中小企業在專利研發過程中,很難看到“專利地圖”的應用。甚至草率地對新技術進行專利類別定位;核心技術本來可以分解成幾個技術點分別申請專利,卻作為單項專利申請就容易漏掉權利保護點,或者因為權利保護范圍太寬而得不到有效保護。
三、專利保護和維權不當,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由于企業沒有整體的知識產權戰略計劃和布局,專利質量和權利穩定性不確定,加之當前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有待完善,以及在市場競爭中地方保護主義的干擾等因素,使得企業通過各種救濟方式有效保護專利權,打擊侵權行為的成本和阻力非常大,尤其中小企業會覺得心有余而力不足。
具體地說,一是應訴能力不強。無論是主動打擊侵權還是應對被控侵權,企業都很難找到合適的方法。目前可以選擇的維權救濟有行政救濟、司法救濟,以及我們要特別提到的人民調解等。企業如何根據自身面臨的實際情況采取應對辦法,找到理想的維權途徑,非常迷茫。另外,取證是至關重要的。企業由于前面所講的管理體制不健全、專利申請有漏洞等原因,往往會導致技術研發的原始資料的缺失;或者對競爭企業的相關信息缺乏關注和收集,到了糾紛發生時再取證就非常困難,這使得很多企業在維權過程中很難找到有力的武器,打擊侵權或者抗辯。
二是聘請律師的誤區。知識產權糾紛有它的專業特殊性,既有法律問題,又有技術問題,還有商業問題。這個特點打破了企業打官司只要找到律師就可以解決問題的習慣思維。所以很多知識產權的成功案例都會有一個專業團隊來完成,同時企業的管理層、技術部門、市場部門都要有人參與。而我們很多中小企業應對知識產權糾紛像應對合同糾紛、勞動糾紛一樣,直接委托給律師,這使得知識產權案件最終只是得到一個事實認定或權利認定,很難實現預期的救濟目的。
三是成本高,賠償低,收益甚微。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是個整體的、連貫的過程,涉及面很廣。當他在技術研發、專利申請、糾紛應對中存在“先天不足”時,維權的困難和阻力就非常大,還要組建必要的團隊來打官司,這會讓中小企業望而生畏。另一方面,由于我國知識產權法律現狀、案件取證障礙、裁判限制等原因,使得很多知識產權案件即使勝訴,實際獲得賠償也很有限,或者得不償失。這讓很多企業對知識產權法律和制度喪失信心,也限制了市場經濟行為中良性競爭的建立。
知識產權維權困難重重,我會在開展維權工作時,十分注重針對這些突出問題探索解決辦法。寧波市知識產權保護協會于2007年成立法律維權中心,2011年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幾年來協會共接到投訴案件160余件,其中受理案件80余件,年結案率達到90%以上。協會在法律維權中心的運行過程中,就知識產權案件的特殊性,強調不同專業律師的團隊協作,特別是專利案件中邀請專利代理人共同參與,這也成為我會法律維權中心開展維權援助的一大優勢。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后,對于一個知識產權糾紛,協會可以采取規范的程序開展援助服務,包括書面投訴、初步分析、集體研究、制定方案,調解在先、訴調結合,通過協會的社會影響力使企業在通過協會進行維權救濟時得到比律師事務所更大的救濟空間。
四、結語
我們希望通過聯盟的交流和共同探索,尋找更為有效、合理的服務企業科技創新和專利保護的方法,促進專利代理機構和其它知識產權專業服務機構的服務提升和行業規范,推動政策和法律的進程,協助行政執法部門和司法部門開展知識產權保護工作。與此同時,在加強互通合作的基礎上,形成穩定、長效的合作機制和維權合力,為長三角地區的企業提供更為廣泛的區域性合作維權服務,共同提升我們知識產權社會組織的地位和影響力。
最后,祝本次論壇圓滿成功,并借此機會和諸位多多交流,謝謝大家!